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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03 15:13

那么在住所公积金告贷需求什么条件呢?有什么方针呢?告贷的条件又是什么呢?
重庆住所公积金告贷买房条件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有必要在重庆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公积金。
2、重庆市户口的告贷人有必要接连缴存半年以上,外地户口的告贷人需接连缴存一年以上。
3.、所购房产楼龄不超越20年,所购房产的结构不能为混合、砖木结构。
4、不接受已运用过公积金告贷,且未还清的请求。
5、前次公积金结清后3个月才答应请求公积金
6、告贷期限加告贷人年纪女不能超越55岁,男60岁,单位出证明可适当延伸五年。
7、告贷成数不得超越房价的七成,个人最高告贷额度为50万元,两个人以上一起购买同一住所最高告贷额度不得超越80万元。
重庆市二手房住所公积金告贷方针
(1)准时足额缴存住所公积金一年以上,具有彻底民事行为才能的个人;
(2)在重庆市乡镇购买再买卖住所;
(3)有合理工作和安稳的经济收入,具有如期归还告贷本息的才能和志愿,资信杰出;
(4)有合法有用的《》和所购房原《房地产权证》(或《房子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运用证》);
(5)赞同用所购住所作典当;
(6)赞同处理住所置业担保或告贷归纳稳妥;
(7)所购二手房契合下列条件:
1产权联系清楚,可在住所二级商场买卖的框架结构或砖混结构的成套住所;
2房子运用年限不超越15年。
(8)公积金中心规则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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