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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与侵权并存时,应如何寻求法律帮助?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16 05:13
【事例】
1989年6月,原告A市牛奶公司与被告B市水产肉蛋禽公司签定了玉米兑换胡麻饼的易货合同。合同签定后,原告先后向被告提交玉米籽84980公斤,被告未提出质量贰言,以此交换被告的胡麻饼54370公斤。原告经与其他饲料配比喂奶牛后,未发现异常。同年12月21日,原告再次从被告处兑换胡麻饼12400公斤(177包)。12月22日午间,原告当班工作人员将其间的18包分发给各养牛队,按正常配比饲喂奶牛,各队于12月23日早晨均呈现了奶牛中毒现象。原告当即通知了市动物检疫站、畜牧兽医工作站及被告比及事端现场,解剖逝世奶牛,勘查、剖析事端原因,查看剩下的159包胡麻饼,发现其间29包是菜籽饼,外包装无标签,并且形状、色彩各异;有关技术人员开始确认此次奶牛中毒事端系菜籽饼中毒。12月26日,在A市动物检疫站的监督下,提取了养殖的剩下饲料和被告库存的胡麻饼样品,封样送往中国农业科学院畜牧研究所进行毒物化验。化验证明,菜籽中有毒成分异硫酸佩脂含量超越正常答应量。最终经专家判定委员会判定,确认奶牛中毒的原因便是因为被告12月22日供应的胡麻饼中含有菜籽饼,且有毒物质超支。这次中毒事件,共构成16头牛逝世,死胎、流产7头,两端筛选,直接经济丢失45439元,为死牛尸身、清库等开销的费用及因奶牛中毒构成隐形流产、推延产奶期等原因,构成直接丢失21440元。为此,奶牛公司将水产公司诉至法院。
【法院的审理成果】
法院在审理中呈现两种观念:
一种观念以为,本案是一个合同职责的胶葛。合同两边树立的“玉米籽兑换胡麻饼”的易货合同是有用的,原告恰当实行了合同规则的职责,而被告未能按价合同规则供应合格的胡麻饼产品,归于违约行为。因此,被告应承当不恰当实行合同的违约职责,对原告因此构成的经济丢失应予补偿。因为被告供应了质量不合格的产品,并已构成危害,对原合同未实行部分已无实行的必要,应予免除。
另一种观念则以为,本案是一同合同职责与侵权职责竞合胶葛。原告、被告之间签定了一份以玉米籽换胡麻饼的易货合同,但被告供应的胡麻饼中混有部分菜籽饼,且交货品种繁多,难以辨认,这是合同标的物的质量问题,归于合同职责的领域。一同,标的物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好,构成了原告的奶牛逝世等严峻后果,又构成了产品侵权职责,能够适用有关产品职责规则。
法院最终采取了第二种观念,以为本案是一同典型的合同违约与侵权竞合事例,判定被告不光要补偿原告因其违约而构成的丢失,并且还要补偿其供应不合格产品而侵略原告的权力所构成的丢失。因为被告没有依照合同约好交给符合要求的标的物,归于违背合同的行为,一同因为被告的这种违约行为又构成了原告实行利益以外的其他权益的危害,在此案中首要指构成了奶牛的逝世及相关费用的丢失,所以被告不只应当补偿原告因其违约给原告构成的丢失,并且还要补偿因被告侵权给原告构成的其他丢失。
【本案败诉方的首要失误及其启示】
本案中,败诉方(水产公司)的首要失误是:
1、在合同的实行过程中,水产公司没有按合同约好向对方供应合格的标的物,没有全面、恰当地实行合同,在法令上构成了违约。
2、因水产公司将不合格标的物供应原告(奶牛公司),直接导致了对方的经济丢失,侵略了奶牛公司的其他权力,构成了侵权,在法令上构成了违约与侵权职责的竞合。
因为我国正在树立商场经济,因此在现实生活中,存在着一种投机取巧的思维,于是就发生了一些合同诈骗,违约的行为,发生了许多所谓的“皮包公司”,这些人靠诈骗而营生,这种诈骗行为现已严峻危害着我国的商场经济秩序,也给参加商场买卖的各方带来了许多不稳定感。所以,我国新修正的《合同法》中明确规则了对违约和侵权竞合时的处理方式,这样规则的意图,便是要尽量削减违约,加大违约方的危险,假如一方违约,那么,违约方将承当较大的晦气。所以,本案给咱们的启示是,当合同签定后,两边当事人都要严厉依照合同中的约好实行各自的职责,对合同中规则由各项职责,任何一方都不能心存侥幸,而不依照合同中约好的去做,假如不依照合同中的约好实行自己的职责,只能是承当更大的危险。尤其是我国参加世界贸易组织后,将有着更多的世界交往,因此也会发生更多的世界民商事合同,这些合同签定后,切不可有任何投机思维,不然承当的职责和危险将更大。本案中败诉方(水产公司)便是这样,因其违约行为,其不光承当了违约的职责,还承当了因违约而给奶牛公司构成的侵权丢失。
【违约与侵权职责竞合方面常见失误的法令救助计划】
违约与侵权是实践中常见的两种职责方式,任何一个合同在订立时或许仅仅是履约的问题,但当一方不实行合同或许实行合同中交给的标的物不符合两边的约好时,常常会转化为侵权,此刻违约和侵权就交错在一同。当这种状况呈现时,合同当事人应当做到:
l、首先要剖析违约方是单纯的违约仍是在违约的一同也构成了侵权,假如对方既违约,一同也构成了侵权,则构成法令上的违约与侵权的职责竞合,合同当事人能够根据职责竞合的法令处理准则,保护自己的利益。
2、在构成违约与侵权职责竞合的状况下,受危害方应当根据受损的详细状况进行挑选,是向法院或裁定机关提出要求损害方承当违约职责的诉讼请求,仍是提出要求其承当职责的诉讼请求。一般来讲,因当事人违约损害了对方人身权益,触及非产业职责方式时,受危害方向法院提出侵权职责的诉讼请求,对全面保护自己的权益比较有利,假如仅触及产业职责,则可直接根据合同要求对方承当违约的民事职责。
3、在确认详细的丢失数额、丢失规模时,应当留意除了包含违约、侵权所构成的直接丢失外,还包含那些直接丢失或可得到利益的丢失,这些丢失是否应当由违约方承当,在向违约方提出自己的要求时应怎么提,在诉讼中,当事人都应当全面考虑。
4、留意保存和收集对方违约及侵权的相关依据,为诉讼作好必要的预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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