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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仲裁的基本程序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31 16:06

裁定的根本程序
为了保证裁定判决的公平及时,裁定有必要依法定程序进行。
裁定的法定程序首要分为四个阶段:
一、受理阶段裁定程序是以当事人向裁定组织恳求裁定为开始。裁定委员会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裁定恳求书后,以为契合受理条件的,在收到裁定恳求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恳求人宣布受理告诉书,一起向被恳求人宣布裁定告诉书及附件。两边当事人在收到受理告诉书或裁定告诉书后,应当做好以下几项作业:
1、恳求人须在规矩的期限内预交裁定费用,否则将视为恳求人撤回裁定恳求;
2、被恳求人可在裁定告诉书规矩的期限内向裁定委员会提交书面答辩书;
3、别离做好依据资料的核对及收拾作业,必要时可提交弥补依据;
4、及时提交裁定员选定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具体写明托付权限的授权托付书等有关资料;
5、在被恳求人下落不明的情况下,恳求人应自动查找其下落,并向裁定委员会提交被恳求人的切当居处,否则将影响裁定程序进行;
6、被恳求人若要提出裁定反恳求,则有必要在裁定规矩规矩的期限内提出。
此外,两边当事人均有权向裁定委员会恳求产业保全和依据保全,有权托付律师和其他代理人进行裁定活动。
二、组庭阶段两边当事人应当在规矩的期限内约好裁定庭的组成方法和选定裁定员。若当事人在规矩的期限内未能约好裁定庭的组成方法或许选定裁定员的,由裁定委员会主任指定。裁定庭组成后,裁定委员会向两边当事人宣布组庭告诉书。当事人在收到组庭告诉书后,对裁定员的公平性有置疑时,能够在初次开庭前提出逃避恳求,一起应当阐明理由。若逃避事由在初次开庭后知道的,能够在最终一次开庭完结前提出。因逃避而从头选定或指定裁定员后,当事人能够恳求已进行的裁定程序从头进行,是否允许,由裁定庭决议。
三、开庭审理阶段裁定委员会应当在裁定规矩规矩的期限内将开庭日期告诉两边当事人。当事人在收到开庭告诉书后,应当留意以下几个问题:
1、当事人若确有困难,不能在所定的开庭日期到庭,则能够在裁定规矩规矩的期限内向裁定庭提出延期开庭恳求,是否允许:由裁定庭决议。恳求人经书面告诉,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未经裁定庭答应半途迟庭的,视为撤回裁定恳求。被恳求人经书面告诉,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许未经裁定庭答应半途退庭的,裁定庭能够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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