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婚姻有哪几种形式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31 09:22
婚姻存在有用婚姻和无效婚姻,若婚姻要有用,则需契合婚姻法规则的相关条件,任何违背婚姻法关于婚姻效能的强制性规则的,婚姻效能都或许无效。那么,无效婚姻详细有哪些方式呢?今日,听讼网小编收拾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一、无效婚姻的界说
无效婚姻,也称婚姻无效,是指因不具备法定成婚本质要件或方式要件的男女结合,在法律上不具有婚姻效能的准则。 因短缺婚姻建立的法定要件而不发生法律效能的婚姻。包含无效婚姻和可吊销婚姻,前者为自始当然无效,后者则需经诉讼程序,从宣告吊销起损失婚姻的效能。
二、无效婚姻有哪几种方式
依据《婚姻法》第10条规则,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婚姻无效:重婚的;有制止成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前患有医学上以为不应当成婚的疾病,婚后没有治好的;未到法定婚龄的。《婚姻法》第11条规则:因钳制成婚的,受钳制的一方能够向婚姻挂号机关或人民法院恳求吊销该婚姻。受钳制的一方吊销婚姻的恳求,应当自成婚挂号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不合法约束人身自由的当事人恳求吊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由此可见,不管是自始无效婚仍是可吊销婚均短缺法律规则的成婚要件,所以我国的无效婚姻应分自始无效婚和可吊销婚两种。自始无效婚是指婚姻因短缺本质要件,从建立时起就没有法律效能的婚姻,即有用的婚姻关系从来就没有存在过。可吊销婚姻,又称为相对无效的婚姻,便是指两边当事人短缺成婚合意的婚姻。但凡归于严峻违背公益性成婚要件而构成的婚姻,属自始无效婚;一般性违背公益要件或违背公益要件的婚姻,属可吊销婚。
三、无效婚姻发生的原因
现行《婚姻法》第十条第1款规则,“婚姻无效的原因有:
(1)重婚的;
(2)有制止成婚的亲属关系的;
(3)婚前患有医学上不应当成婚的疾病,婚后没有治好的;
(4)未到法定婚龄的。“
未依据《婚姻法》到有关部门挂号办理手续的也视为无效婚姻。
以上便是小编为我们收拾的关于无效婚姻有哪些方式及其相关的法律知识。无效婚姻是不具有婚姻法上规则的婚姻的法律效能,所以关于无效婚姻存续期间的产业不能依照夫妻共同产业予以对待,假如还有什么疑问欢迎登陆听讼网进行在线咨询。
一、无效婚姻的界说
无效婚姻,也称婚姻无效,是指因不具备法定成婚本质要件或方式要件的男女结合,在法律上不具有婚姻效能的准则。 因短缺婚姻建立的法定要件而不发生法律效能的婚姻。包含无效婚姻和可吊销婚姻,前者为自始当然无效,后者则需经诉讼程序,从宣告吊销起损失婚姻的效能。
二、无效婚姻有哪几种方式
依据《婚姻法》第10条规则,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婚姻无效:重婚的;有制止成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前患有医学上以为不应当成婚的疾病,婚后没有治好的;未到法定婚龄的。《婚姻法》第11条规则:因钳制成婚的,受钳制的一方能够向婚姻挂号机关或人民法院恳求吊销该婚姻。受钳制的一方吊销婚姻的恳求,应当自成婚挂号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不合法约束人身自由的当事人恳求吊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由此可见,不管是自始无效婚仍是可吊销婚均短缺法律规则的成婚要件,所以我国的无效婚姻应分自始无效婚和可吊销婚两种。自始无效婚是指婚姻因短缺本质要件,从建立时起就没有法律效能的婚姻,即有用的婚姻关系从来就没有存在过。可吊销婚姻,又称为相对无效的婚姻,便是指两边当事人短缺成婚合意的婚姻。但凡归于严峻违背公益性成婚要件而构成的婚姻,属自始无效婚;一般性违背公益要件或违背公益要件的婚姻,属可吊销婚。
三、无效婚姻发生的原因
现行《婚姻法》第十条第1款规则,“婚姻无效的原因有:
(1)重婚的;
(2)有制止成婚的亲属关系的;
(3)婚前患有医学上不应当成婚的疾病,婚后没有治好的;
(4)未到法定婚龄的。“
未依据《婚姻法》到有关部门挂号办理手续的也视为无效婚姻。
以上便是小编为我们收拾的关于无效婚姻有哪些方式及其相关的法律知识。无效婚姻是不具有婚姻法上规则的婚姻的法律效能,所以关于无效婚姻存续期间的产业不能依照夫妻共同产业予以对待,假如还有什么疑问欢迎登陆听讼网进行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