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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政府征地审批权限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19 20:03
土地不管关于农人仍是房产开发商都是十分重要的。关于土地的使用也不是说用就用的。这需求严厉的批阅程序,各级政府征地的批阅权限到底有什么?下文为我们介绍,期望对我们有所协助!
征地同意权限
对征用集体土地,《土地管理法》规则了严厉的同意权限。这对标准土地征用,实在维护犁地,合理用地,具有重要的含义。依据《土地管理法》第25条及其《施行法令》第21条的规则,征地同意权限如下:
1、国家建设征用犁地1000亩以上、其他土地2000亩以上的,由国务院同意。“其他土地2000亩以上”是包含一个建设项目一起征用犁地1000亩以下和其他土地1000亩以上算计为2000亩以上。
2、征用犁地3亩以下,其他土地10亩以下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同意。“其他土地10亩以下”包含一个建设项目一起征用犁地3亩以下和其他土地10亩以下,算计为3亩以上10亩以下。
3、省辖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同意权限,由省、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议。
4、征用直辖市行政区域的土地,由直辖市人民政府同意,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和县人民政府的同意权限,由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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