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将遗产赠与“小三”并立下遗嘱,该遗嘱是否有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11 13:15
遗产分配能够依法定承继也可遗言承继,遗言是意思自治的体现,但违背公序良俗的状况是否依然应取得支撑呢?假如当事人将遗产赠与“小三”,并立下遗言,该遗言是否有用呢?今日听讼网小编将为我们解析相关法令问题。
事例一“小三”申述原配要分情人遗产
李某爱人长时间分家,由于李某身体不适一向由护工孙某照料。久而久之李某与孙某日久生情并且一向同居长达7年。2014年李某逝世后,“小三”孙某拿着李某留下的遗言将李某原配诉诸法令,要求承继李某名下部分产业。李某原配责备孙某为“小三”,损坏别人家庭在先违背了伦理品德,所以无权承继李某产业,应该视遗言无效。
事例二产业留给“小三”立下遗言并公证
市民黄某与张某是夫妻,但由于婚后没有孕育子女导致夫妻感情出现问题。两年后,黄某认识了一女子杨某并且很快同居,随后两人以夫妻名义开端日子。
2013年末,黄某查出癌症晚期,杨某不离不弃一直照料他,黄某立下遗言将自己的房产以及抚恤金、住宅补助金等私家物件留给杨某,并且进行了公证。可是黄某逝世后,当杨某拿着黄某的遗言去找张某时却遭到了回绝。
律师回答
依据《承继法》规则,公民能够立遗言将个人产业赠给国家、团体或许法定承继人以外的人。遗言的方式包含公证遗言、自书遗言、代书遗言、录音遗言和口头遗言五种。在事例一中,李某与护工孙某长达7年的同居是在李某未与妻子离婚的前提下进行的,违背了《婚姻法》“一夫一妻的婚姻准则”、“制止有爱人者与别人同居”以及“夫妻应当相互忠诚、相互尊重”的法令规则,是一种违法行为。因而依据不合法同居联系而立下遗言,将遗产赠与孙某,是一种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
《婚姻法》明确规则:“制止有爱人者与别人同居。”假如孙某胜诉,不只标志着相似李某的行为得到法令的认可,并且由此或许引发更多相似的法令规避行为。其次,《民法通则》是《承继法》的根本根由和上位法。我国民法准则的建设中,一方面一直以充沛维护当事人的私权自治和处置权为准则;另一方面,则依据公益和社会品德准则,要求民事主体承担起必定的社会责任。最终,《宪法》第49条明确规则:“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维护”。所以《承继法》相关条文的解说成果清楚明了是制止将产业赠与损坏合法婚姻的第三者。
事例二的状况相同如此,尽管黄某的遗言进行了公证,本案中的遗赠也是实在的,可是黄某将遗产赠给“第三者”的这种民事行为违背了《民法通则》第七条“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危害社会公共利益,损坏国家经济计划,打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规则。依照规则,遗产是公民逝世时留传的个人合法产业,立遗言人只能处置其个人产业。抚恤金是单位对死者的亲属的劝慰,黄某的抚恤金不属于个人产业,所以不属于遗赠产业规模之内。而黄某的住宅补助金、公积金属夫妻共同产业,而黄某未经妻子张某赞同,独自对夫妻共同产业进行处理,侵犯了张某的合法权益,所以这部分的遗赠也是无效的。尽管法令规则了公民能够立遗言将个人产业赠给国家、团体或许法定承继人以外的人,但本案的遗言由于违背了公序良俗准则被判无效也是入情入理的。
事例一“小三”申述原配要分情人遗产
李某爱人长时间分家,由于李某身体不适一向由护工孙某照料。久而久之李某与孙某日久生情并且一向同居长达7年。2014年李某逝世后,“小三”孙某拿着李某留下的遗言将李某原配诉诸法令,要求承继李某名下部分产业。李某原配责备孙某为“小三”,损坏别人家庭在先违背了伦理品德,所以无权承继李某产业,应该视遗言无效。
事例二产业留给“小三”立下遗言并公证
市民黄某与张某是夫妻,但由于婚后没有孕育子女导致夫妻感情出现问题。两年后,黄某认识了一女子杨某并且很快同居,随后两人以夫妻名义开端日子。
2013年末,黄某查出癌症晚期,杨某不离不弃一直照料他,黄某立下遗言将自己的房产以及抚恤金、住宅补助金等私家物件留给杨某,并且进行了公证。可是黄某逝世后,当杨某拿着黄某的遗言去找张某时却遭到了回绝。
律师回答
依据《承继法》规则,公民能够立遗言将个人产业赠给国家、团体或许法定承继人以外的人。遗言的方式包含公证遗言、自书遗言、代书遗言、录音遗言和口头遗言五种。在事例一中,李某与护工孙某长达7年的同居是在李某未与妻子离婚的前提下进行的,违背了《婚姻法》“一夫一妻的婚姻准则”、“制止有爱人者与别人同居”以及“夫妻应当相互忠诚、相互尊重”的法令规则,是一种违法行为。因而依据不合法同居联系而立下遗言,将遗产赠与孙某,是一种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
《婚姻法》明确规则:“制止有爱人者与别人同居。”假如孙某胜诉,不只标志着相似李某的行为得到法令的认可,并且由此或许引发更多相似的法令规避行为。其次,《民法通则》是《承继法》的根本根由和上位法。我国民法准则的建设中,一方面一直以充沛维护当事人的私权自治和处置权为准则;另一方面,则依据公益和社会品德准则,要求民事主体承担起必定的社会责任。最终,《宪法》第49条明确规则:“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维护”。所以《承继法》相关条文的解说成果清楚明了是制止将产业赠与损坏合法婚姻的第三者。
事例二的状况相同如此,尽管黄某的遗言进行了公证,本案中的遗赠也是实在的,可是黄某将遗产赠给“第三者”的这种民事行为违背了《民法通则》第七条“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危害社会公共利益,损坏国家经济计划,打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规则。依照规则,遗产是公民逝世时留传的个人合法产业,立遗言人只能处置其个人产业。抚恤金是单位对死者的亲属的劝慰,黄某的抚恤金不属于个人产业,所以不属于遗赠产业规模之内。而黄某的住宅补助金、公积金属夫妻共同产业,而黄某未经妻子张某赞同,独自对夫妻共同产业进行处理,侵犯了张某的合法权益,所以这部分的遗赠也是无效的。尽管法令规则了公民能够立遗言将个人产业赠给国家、团体或许法定承继人以外的人,但本案的遗言由于违背了公序良俗准则被判无效也是入情入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