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债权有什么特点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29 21:47合同债款是指根据合同联系,一方当事人(债款人)能够向对方当事人 (债款人)恳求给付的权力。合同债款与物权不同,合同债款是根据当事人两边之间缔结有用合同联系而存在。合同债款是相对权,存在于特定的当事人之间,债款人关于给付标的物或许债款人的给付行为并无分配力。更重要的是,合同债款不具有典型的社会公开性,其他人难以知悉。这是合同相对性准则的杰出表现。合同债款的特色有哪些?期望能给我们介绍合同债款的特色。
一.合同债款是恳求权
合同联系是具有特定性的法律联系,债款人在债款人给付之前,不能直接分配给付客体,也不能直接分配债款人的给付行为,更不许直接分配债款人的人身,只能经过恳求债款人为给付达合同债款到自己的意图。就此看来,合同债款为恳求权。但合同债款与恳求权并非同一概念,由于从恳求权方面看,除合同债款的恳求权以外,尚有不当得利返还恳求权、无因办理的恳求权、侵权赔偿损失恳求权、物上恳求权、人格权的恳求权等;从合同债款自身调查,除恳求权以外,尚有挑选、处置、免除等权能。
二.合同债款是给付受领权
权力的基本思想在于将某种利益在法律上归属于或人,合同债款的实质内容,便是有用地受领债款人的给付,将该给付归属于债款人。
三.合同债款是相对权
合同联系具有相对性,合同债款人仅得向合同债款人恳求给付,无权向一般不特定人恳求给付。但相对性准则在现代合同法上已有所突破,如在由第三人实行的合同中,合同债款人有权恳求第三人为给付;租借权已物权化,具有肯定性;期房债款因挂号存案而有肯定效能等。
四.合同债款具有相等性
合同债款具有相对性,没有排他性,因而对同一客体可建立多个合同债款,而且不管发作先后均以平等位置并存。在债款人产业被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执行又不足以清偿悉数债款时,依债款人的总产业数额,在数个债款人之间按各个债款数额的份额分配。但租借权因其物权化而有优先性,期房债款因其挂号存案而具有优先性。
以上便是听讼网小编为我们总结的“合同债款的界说以及特色”,期望能给我们带来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