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经典案例写入法律教材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11 10:06“方城事例”编入民诉法教科书:一处国家划拨给工商所的24间房产,却被工商所以10万元的价格卖给个人,怎么确保国有财物不丢失?终究,查看院斗胆选用直接申述的办法,以查看院为原告,工商局为被告,通过法院避免了国有财物的丢失。这起由查看机关作为原告的公益诉讼案子被编入民诉法教科书。
工商所转卖国有财物:1996年2月13日,方城县独树镇工商管理所经该县工商局赞同,将其原坐落在该镇龙泉街北侧一处两层三座的房产以10万元的价格卖给该镇东村二组乡民汤卫东。方城县查看院了解此过后以为,这片土地及房产归于国家划拨给工商所办共用房产,方城县工商局与独树镇东村二组汤卫东的房产生意行为违反了我国《乡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则。
同年5月13日,方城县查看院托付县土地局、国资局和房地产评价事务所对该房产进行了评价,评价总价为121602.80元,而工商所以10万元价格出卖(实践到位5万元),形成财物丢失21602.80元。
查看院做原通知工商所:查清案子现实后,怎么介入此案拯救损失,成为摆在查看机关面前的难题。选用查看主张或是让工商局自行申述吊销协议,在当时作用都不抱负。此刻,有人提出:由查看机关直接提申述讼拯救国有财物丢失。
查看机关以国家原告身份对国有财物丢失问题提起民事诉讼,曾经没有处理过,也没有详细可操作的程序来遵从。为此,方城县查看院及时向省、市院请示报答,得到了省、市院领导的大力支持,而且给予了详细的辅导。
通过省、市、县三级查看机关的探究、研讨,终究根据我国《宪法》有关条文规则,以生意协议的两边当事人为被告,于1997年9月向方城县法院提起民事公诉,恳求法院承认生意协议无效。
1997年11月26日,方城县法院对此案进行了揭露开庭审理,方城县查看院派员出庭履行职责。 1997年12月3日方城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定,判定两被告生意房产契约无效,案子受理费及其他有关费用由两被告担负。
开查看院公益诉讼先河:该案是查看机关根据《宪法》准则,充分发挥查看监督功能,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以直接申述办法监督纠正的一同国有财物丢失案子,也是民行查看部分立异监督办法,拓宽监督范畴的一次有利测验。该案的成功处理,首开查看院公益诉讼之先河,在查看实务界和法令理论界产生了较大反应,得到了高检院、省院领导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全国各大新闻媒体和网站均有不同旁边面的报导。该案的诞生,引领了全国查看机关公益诉讼作业的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