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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有什么特征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29 05:32
法院判定离婚的特征有哪些呢,下面,听讼网小编给您具体介绍,期望对您有协助。
诉讼离婚有什么特征
诉讼离婚准则的特征:
榜首,诉讼离婚有着法定的必要条件,即“爱情确已决裂,调停无效”。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中也有必要实行法律规定的条件,并以此为据裁判是否答应当事人离婚。
第二,在诉讼活动中,人民法院对争议处理起主导作用,它要对当事人提出的离婚恳求和理由进行检查,是否准予离婚取决于人民法院的依法裁量,它既能够判定准予离婚,也能够依法驳回当事人的恳求。
第三,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调停和判定,在发作法律效力后,即具有强制实行力,当事人不实行调停书和判定书中所确认的责任的,人民法院可依另一方的恳求予以强制实行。
诉讼离婚的概念:
诉讼离婚是婚姻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恳求,由人民法院调停或判定而免除其婚姻关系的一项离婚准则。诉讼离婚准则,适用于当事人两边对离婚有不合的状况,包含一方要求离婚而另一方不赞同离婚而发作的离婚胶葛;或许两边尽管赞同离婚,但在子女和产业问题上不能达到一致定见、作出恰当处理的状况。
诉讼离婚的法院统辖
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定见》,当事人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统辖。但在下述状况下,选用特别的地域统辖:
1、被告脱离住所地超越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统辖;两边脱离住所地超越一年的,由被告常常寓居地人民法院统辖,没有常常寓居地的由原告申述时寓居地的人民法院统辖。
2、被告下落不明或许宣告失踪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统辖;原告住所地与常常寓居地不一致的,由原告常常寓居地人民法院统辖。
3、被告被劳动教养或许被拘禁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统辖;原告住所地与常常寓居地不一致的,由原告常常寓居地人民法院统辖。
4、非武士对非文职武士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统辖;两边当事人都是武士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许被告地点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统辖。
5、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寓居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统辖;原告住所地与常常寓居地不一致的,由原告常常寓居地人民法院统辖。
6、中国公民两边在国外但未久居,一方向人民法院申述离婚的,由原告或许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统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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