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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的税费可以计入固定资产原值计提折旧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12 01:42

【问题】
我公司购买轿车而付出的车辆购置税、车船税、牌照费、检测费、运输费、保险费、路桥费等税费,能否计入固定财物原值计提折旧?
【回答】
《企业所得税法施行法令》第五十八条规则:外购的固定财物,以购买价款和付出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财物到达预订用处发作的其他开销为计税根底。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企业所得税法施行法令释义》中进一步清晰:外购的固定财物,其计税根底由两部分组成:首先是购买价款,这是固定财物计税根底的主体构成部分,是指企业经过钱银方式,为购买固定财物所付出的直接对价物。其次是付出的相关税费,包含企业为购买固定财物而交纳的税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如购买车辆而付出的车辆购置税、签定购买合同而交纳的印花税等;相关费用,是指派固定财物到达预订可运用状况而发作的可归属于该项财物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
因而,贵公司购买车辆而付出的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检测费、运输费等,应归属于轿车到达预订用处前发作的开销,契合上述规则,能够计入固定财物原值计提折旧。对当年发作的车船税、保险费、路桥费,可计入当期费用,按规则在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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