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犯罪案件中律师刑事辩护有哪些方法与技巧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09 07:22
一、贪婪案子需求证明的目标
所谓贪婪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运用职务上的便当,并吞、偷盗、骗得或许以其他手法非法占有公共资产的行为
贪婪罪的证明目标应环绕该罪的构成要件而确认,因而贪婪罪需求证明内容首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客观方面,需求证明贪婪行为客观存在的违法方面。
(1)贪婪行为存在的客观事实;
(2)贪婪行为是违法嫌疑人、被告人所为;
(3)违法嫌疑人、被告人贪婪的数额;
(4)需求证明贪婪行为是运用职务上的便当,不是“运用职务上的便当”,不确定为贪婪罪;
(5)需求证明违法的手法是并吞、偷盗、骗得或许以其他手法,这是区别私分国有财产违法的要害所在。
2、主体方面,证明违法嫌疑人、被告人到达法定刑事责任年纪,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契合贪婪违法刑事责任主体要求。因为贪婪违法的主体为国家工作人员,其刑事责任年纪16周岁不需求运用依据证明,而刑事责任能力,如行为人的精力状况,一般不需求证明,所需证明的是违法嫌疑人、被告人的主体身份,即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这是区别贪婪罪和职务侵占罪的要害。
3、该罪的片面方面,证明违法嫌疑人、被告人具有贪婪的成心。即以非法占有为意图,而不是对公共资产的暂时移用,这一点可以区别移用公款与贪婪罪。关于违法客体包含违法目标——公共资产,一般不需求专门的依据加以直接证明,可是,关于赃物的去向,应有的确的依据给予证明。没有赃物或许赃物去向,仅凭一些账薄、数字就确定违法嫌疑人、被告人犯有贪婪罪,依据不行充沛。
二、贪婪违法案子的常见依据和特色
1、贪婪案子依据的首要表现形式
在贪婪案子经常呈现的依据首要有:
(1)依据。包含抄获的赃物、赃物及其相片,违法嫌疑人、被告人用贪婪的公款购买的各种物品及其相片等
(2)书证。贪婪罪的书证往往多一些,首要包含系列几个方面:
1、证明违法嫌疑人、被告人主体的书面材料,包含违法嫌疑人、被告人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干部经历证明、职务录用证明、授权委托书、职权证明等等;证明违法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性质的法人执照等,这些依据首要依据有关国家机关性质、行为人的工作单位、工作单位性质、部分、职务、任职期间等等。
2、证明违法客体的书证,如证明公款、公物所有权的书证,证明公款、公物归于特定物资的书证。
3、证明违法行为的书证,如:违法嫌疑人、被告人签字或许骗得签字同意、冒领公款、公物的收据、字据等;本单位关于相应公款开销的财政记账、银行账单、假发票等;证明公款去向运用的银行收据及其他收据等等。
4、触及量刑情节的书证,如违法嫌疑人、被告人的违法前科、建功的各种文书、书面材料。
(3)判定结论。如 专业技能人员对违法嫌疑人、被告人的账目及其笔录所作的司法管帐判定、对贪婪数额的司法判定结论、笔迹判定等等。
(4)证人证言。包含知情人的检举、揭露和陈说的材料和口头证言等。
(5)违法嫌疑人、被告人的陈说及辩解。即违法嫌疑人、被告人就自己是否存在贪婪行为的供述和辩解。
贪婪案子依据的首要特色
1、证明贪婪行为的各种依据总是与贪婪违法嫌疑人、被告人所运营的资产有关。书证、依据、违法嫌疑人、被告人口供和司法管帐判定结论是几种常见和根本依据。
2、证人证言多为直接。在贪婪案子中,没有利害关系且了解案情的证人很少。证人最大的特色是与案子或许违法嫌疑人、被告人有不同的程度的利害关系或许亲密关系;即适当一部分证人是案子的知情人,在不同程度上与案子有必定的利害关系,而案子的知情人多是违法嫌疑人、被告人亲属、至交、搭档、或许与案子有牵连的人,他们中有的对被告人有感恩之心;有的怕被判刑;有的怕打击报复等,常呈现证言时证时翻的状况。加之来自其他方面的搅扰和阻力,形成贪婪案子证人证言的可变性很大,确定困难。
3、存有较多的再生依据。所谓再生依据,是指违法行为施行结束后,行为人为了躲避法令追查而进行的一系列反侦办的活动中发作的,可以证明违法事实存在或许原生依据存在的依据。在司法实践中再生依据首要有四种:一是勾结、缔结攻守同盟;二是隐秘、毁掉依据;三是搬运赃物、赃物;四是收购、要挟证人等。
4、书证较多。书证能较客观全面的反映行为人的作案手法、贪婪数额、此外还可证明行为人是否具有贪婪的罪的主体身份。贪婪案子是在各项经济活动中发作的,而经济活动中需求有一套紧密的手续准则,因而在有关手续上留下痕迹,一般会有管帐材料可查,管帐材料为首要依据。
5、贪婪罪一般没有直接的受害者,因而在贪婪案子中没有被害人陈说这一依据。
6、从作案手法上看,违法嫌疑人、被告人多运用专业知识、技能特长作案,非法占有公共资产的一起运用某种技能进行假装、掩盖,然后具有较强的欺骗性和隐蔽性。从行为方法上看,多在单位财政做手脚,以到达非法占有公共资产的意图。
7、从案子自身来看,行为人一般作案次数较多,持续时间较长,案情较为杂乱,且往往与纳贿、移用公款等经济违法结合在一起。
所谓贪婪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运用职务上的便当,并吞、偷盗、骗得或许以其他手法非法占有公共资产的行为
贪婪罪的证明目标应环绕该罪的构成要件而确认,因而贪婪罪需求证明内容首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客观方面,需求证明贪婪行为客观存在的违法方面。
(1)贪婪行为存在的客观事实;
(2)贪婪行为是违法嫌疑人、被告人所为;
(3)违法嫌疑人、被告人贪婪的数额;
(4)需求证明贪婪行为是运用职务上的便当,不是“运用职务上的便当”,不确定为贪婪罪;
(5)需求证明违法的手法是并吞、偷盗、骗得或许以其他手法,这是区别私分国有财产违法的要害所在。
2、主体方面,证明违法嫌疑人、被告人到达法定刑事责任年纪,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契合贪婪违法刑事责任主体要求。因为贪婪违法的主体为国家工作人员,其刑事责任年纪16周岁不需求运用依据证明,而刑事责任能力,如行为人的精力状况,一般不需求证明,所需证明的是违法嫌疑人、被告人的主体身份,即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这是区别贪婪罪和职务侵占罪的要害。
3、该罪的片面方面,证明违法嫌疑人、被告人具有贪婪的成心。即以非法占有为意图,而不是对公共资产的暂时移用,这一点可以区别移用公款与贪婪罪。关于违法客体包含违法目标——公共资产,一般不需求专门的依据加以直接证明,可是,关于赃物的去向,应有的确的依据给予证明。没有赃物或许赃物去向,仅凭一些账薄、数字就确定违法嫌疑人、被告人犯有贪婪罪,依据不行充沛。
二、贪婪违法案子的常见依据和特色
1、贪婪案子依据的首要表现形式
在贪婪案子经常呈现的依据首要有:
(1)依据。包含抄获的赃物、赃物及其相片,违法嫌疑人、被告人用贪婪的公款购买的各种物品及其相片等
(2)书证。贪婪罪的书证往往多一些,首要包含系列几个方面:
1、证明违法嫌疑人、被告人主体的书面材料,包含违法嫌疑人、被告人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干部经历证明、职务录用证明、授权委托书、职权证明等等;证明违法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性质的法人执照等,这些依据首要依据有关国家机关性质、行为人的工作单位、工作单位性质、部分、职务、任职期间等等。
2、证明违法客体的书证,如证明公款、公物所有权的书证,证明公款、公物归于特定物资的书证。
3、证明违法行为的书证,如:违法嫌疑人、被告人签字或许骗得签字同意、冒领公款、公物的收据、字据等;本单位关于相应公款开销的财政记账、银行账单、假发票等;证明公款去向运用的银行收据及其他收据等等。
4、触及量刑情节的书证,如违法嫌疑人、被告人的违法前科、建功的各种文书、书面材料。
(3)判定结论。如 专业技能人员对违法嫌疑人、被告人的账目及其笔录所作的司法管帐判定、对贪婪数额的司法判定结论、笔迹判定等等。
(4)证人证言。包含知情人的检举、揭露和陈说的材料和口头证言等。
(5)违法嫌疑人、被告人的陈说及辩解。即违法嫌疑人、被告人就自己是否存在贪婪行为的供述和辩解。
贪婪案子依据的首要特色
1、证明贪婪行为的各种依据总是与贪婪违法嫌疑人、被告人所运营的资产有关。书证、依据、违法嫌疑人、被告人口供和司法管帐判定结论是几种常见和根本依据。
2、证人证言多为直接。在贪婪案子中,没有利害关系且了解案情的证人很少。证人最大的特色是与案子或许违法嫌疑人、被告人有不同的程度的利害关系或许亲密关系;即适当一部分证人是案子的知情人,在不同程度上与案子有必定的利害关系,而案子的知情人多是违法嫌疑人、被告人亲属、至交、搭档、或许与案子有牵连的人,他们中有的对被告人有感恩之心;有的怕被判刑;有的怕打击报复等,常呈现证言时证时翻的状况。加之来自其他方面的搅扰和阻力,形成贪婪案子证人证言的可变性很大,确定困难。
3、存有较多的再生依据。所谓再生依据,是指违法行为施行结束后,行为人为了躲避法令追查而进行的一系列反侦办的活动中发作的,可以证明违法事实存在或许原生依据存在的依据。在司法实践中再生依据首要有四种:一是勾结、缔结攻守同盟;二是隐秘、毁掉依据;三是搬运赃物、赃物;四是收购、要挟证人等。
4、书证较多。书证能较客观全面的反映行为人的作案手法、贪婪数额、此外还可证明行为人是否具有贪婪的罪的主体身份。贪婪案子是在各项经济活动中发作的,而经济活动中需求有一套紧密的手续准则,因而在有关手续上留下痕迹,一般会有管帐材料可查,管帐材料为首要依据。
5、贪婪罪一般没有直接的受害者,因而在贪婪案子中没有被害人陈说这一依据。
6、从作案手法上看,违法嫌疑人、被告人多运用专业知识、技能特长作案,非法占有公共资产的一起运用某种技能进行假装、掩盖,然后具有较强的欺骗性和隐蔽性。从行为方法上看,多在单位财政做手脚,以到达非法占有公共资产的意图。
7、从案子自身来看,行为人一般作案次数较多,持续时间较长,案情较为杂乱,且往往与纳贿、移用公款等经济违法结合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