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没收违法所得的程序—司考真题答案解析(2012-2-38)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09 03:14
关于违法嫌疑人、被告人逃匿、逝世案子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贪污贿赂违法案子的违法嫌疑人逃跑,通缉1年后不能到案的,按照《刑法》规则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产业的,公安机关能够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请求
B.在A选项所列景象下,检察院能够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请求
C.没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产业的请求,由违法地的底层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D.没收违法所得案子审理中,在逃违法嫌疑人被捕获的,法院应当间断审理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查核违法嫌疑人、被告人逃匿、逝世案子没收违法所得的程序。
选项A过错,选项B正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条榜首、二款规则,关于贪污贿赂违法、恐怖活动违法等严重违法案子,违法嫌疑人、被告人逃匿,在通缉一年后不能到案,或许违法嫌疑人、被告人逝世,按照刑法规则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产业的,人民检察院能够向人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请求。公安机关认为有前款规则景象的,应当(而非能够)写出没收违法所得意见书,移交人民检察院。
选项C过错。《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一条榜首款规则,没收违法所得的请求,由违法地或许违法嫌疑人、被告人居住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选项D过错。《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三条榜首款规则,在审理过程中,在逃的违法嫌疑人、被告人主动投案或许被捕获的,人民法院应当停止审理。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