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行为可能构成缔约过失责任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17 22:04
假如合同缔结今后,一方当事人有违约行为的,是需求承当相应的违约职责的。假如在合同缔结曾经,一方当事人违反了诚笃信用的准则,给对方形成了缔约过失的,也是需求承当法律职责的。那么,哪些行为或许构成缔约过失职责呢?下面,听讼网小编具体为您介绍具体内容。
哪些行为或许构成缔约过失职责
1、假借缔结合同,歹意进行商量。所谓“假借”便是底子没有与对方缔结合同的意思,与对方进行商洽仅仅个托言,意图是危害订约对方当事人的利益。“歹意”是指假借商量、商洽,而成心给对方形成危害的片面心思状况。歹意有必要包含两个方面内容,一是行为人片面上并没有商洽意图,二是行为人片面上具有给对方形成危害的意图和动机。歹意是构成缔约过失行为的最中心的要件。
2、成心隐秘与缔结合同有关的重要现实或许供给虚伪状况,即诈骗行为。诈骗是指一方当事人成心施行某种诈骗别人的行为,并使别人堕入过错而缔结的合同。诈骗行为具有两个一起的特色:(1)诈骗方成心陈说虚伪现实或隐秘真实状况。(2)诈骗方客观上施行了诈骗行为。
3、走漏或不正当地运用商业隐秘。所谓走漏是指将商业隐秘泄漏给别人,包含在要求对方保密的条件下向特定人、少部分人泄漏商业隐秘,以及向不正当的手法获取的,其发表当然是违反权利人的意思的。所谓不正当运用是指未经授权而运用该隐秘或将该隐秘转让给别人。如将商业隐秘用于自己的生产经营,由自己直接运用商业隐秘的运用价值的行为或状况,或不合法答应别人运用。不管行为人是否因此而获取必定的利益,都有或许构成缔约过失职责。
4、有其他违反诚笃信用准则的行为。也即包含除了前三种景象以外的违反先契约责任的行为。在缔约进程中常表现为,一方当事人未尽到告诉、帮忙、奉告、照料和责任等责任而形成对方当事人人身或产业的丢失的景象。
假如你有其他疑问,能够向咱们听讼网的律师进行咨询。
哪些行为或许构成缔约过失职责
1、假借缔结合同,歹意进行商量。所谓“假借”便是底子没有与对方缔结合同的意思,与对方进行商洽仅仅个托言,意图是危害订约对方当事人的利益。“歹意”是指假借商量、商洽,而成心给对方形成危害的片面心思状况。歹意有必要包含两个方面内容,一是行为人片面上并没有商洽意图,二是行为人片面上具有给对方形成危害的意图和动机。歹意是构成缔约过失行为的最中心的要件。
2、成心隐秘与缔结合同有关的重要现实或许供给虚伪状况,即诈骗行为。诈骗是指一方当事人成心施行某种诈骗别人的行为,并使别人堕入过错而缔结的合同。诈骗行为具有两个一起的特色:(1)诈骗方成心陈说虚伪现实或隐秘真实状况。(2)诈骗方客观上施行了诈骗行为。
3、走漏或不正当地运用商业隐秘。所谓走漏是指将商业隐秘泄漏给别人,包含在要求对方保密的条件下向特定人、少部分人泄漏商业隐秘,以及向不正当的手法获取的,其发表当然是违反权利人的意思的。所谓不正当运用是指未经授权而运用该隐秘或将该隐秘转让给别人。如将商业隐秘用于自己的生产经营,由自己直接运用商业隐秘的运用价值的行为或状况,或不合法答应别人运用。不管行为人是否因此而获取必定的利益,都有或许构成缔约过失职责。
4、有其他违反诚笃信用准则的行为。也即包含除了前三种景象以外的违反先契约责任的行为。在缔约进程中常表现为,一方当事人未尽到告诉、帮忙、奉告、照料和责任等责任而形成对方当事人人身或产业的丢失的景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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