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10 18:38【实施日期】2004/03/01
【公布单位】武房市〔2004〕7号
武汉市房产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产品房预售合同挂号存案处理作业的告诉
各区房产局、市房地产挂号中心、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了加强产品房预售合同挂号存案处理、维护顾客合法权益,防备产品房预售中的重复出售、重复典当行为,促进我市房地产商场的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处理法》第四十四条、《城市产品房预售处理办法》第四条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状况,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产品房预售合同挂号存案处理作业有关事宜告诉如下:
一、规模和目标
全市行政区域规模内的在建并正在预售的产品房子。
二、程序规则
依照《武汉市产品房预售合同挂号存案处理作业程序规则》(见附件)要求实施。
三、有关要求
(一)市、区房产处理部门要充分利用产品房预售合同挂号存案处理作业树立的根底数据渠道,进一步简化交易与权属处理“一条龙”作业手续,进步就事效率,缩短就事时限。并逐渐对外揭露产品房预售合同挂号存案状况,向社会供给大众信息服务。
(二)市、区房产交易与房子权属挂号发证“一条龙”服务部门,应增设“产品房预售合同挂号存案窗口”和岗位,并装备专门人员和设备,一致运用《武汉市产品房预售合同挂号存案处理系统软件》,切实做好服务。
(三)凡在产品房预售合同挂号存案处理中已收取的产品房项目有关资料复印件,在处理初始挂号、典当挂号时,原则上不再重复收取。
(四)产品房预售合同挂号存案处理作业不得收取审阅费用。
(五)市、区房产处理部门要仔细做好产品房预售挂号存案处理有关方针的宣扬和解说作业,及时供给相关服务并自觉承受社会监督。
(六)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活跃合作做好产品房预售合同挂号存案处理作业,一致装置运用《武汉市产品房预售合同存案处理系统软件》,指定专人担任完结信息收集、上报作业,依照程序规则的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准时请求存案。
本告诉自2004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原2000年8月3日下发的市房产局关于《武汉市产品房预售合同挂号程序规则》(武房市[2000]128号)的文件、一起废止。
附:《武汉市产品房预售合同挂号存案处理作业程序规则》
武汉市产品房预售合同挂号存案处理作业程序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