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业主委员会委员的任职条件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25 12:53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由5至11人奇数组成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是物业办理区域内的业主,并契合下列条件:
(一) 具有彻底民事行为能力;
(二) 恪守国家有关法令、法规;
(三) 恪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办理规约,榜样实行业主责任;
(四) 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
(五) 具有必定的组织能力;
(六) 具有必要的工作时间。
业主委员会委员有必要契合下列条件
1.是本物业办理区域内业主;
2.可以恪守物业办理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业主条约、业主委员会规章;
3.有必定组织能力和必要工作时间,可以较好实行业主委员会成员责任;
4.品行端正无劣迹;
5.热心公益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