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浮动费率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23 22:12昨日,河南省人社厅、财政厅、卫生厅及省安监局4部分联合出台《省直工伤保险起浮费率暂行方法》,往后,工伤事故发生率将作为省直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率起浮的依据。
所谓起浮费率,是指工伤保险经办组织在参保单位依照职业基准费率交纳工伤保险费的基础上,依据参保单位的支缴率核定其应适用的工伤保险费率。支缴率为参保单位上两年度内运用工伤保险基金总费用额度占其交纳工伤保险费总额的比率。
方法规则,参保单位归于一类职业的,履行职业基准费率缴费;归于二、三类职业和劳务差遣的,实施起浮费率。费率起浮,在职业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上下各起浮两档:上浮榜首档到本职业基准费率的120%,上浮第二档到本职业基准费率的150%;下浮榜首档到本职业基准费率的80%,下浮第二档到本职业基准费率的50%。
用人单位年度内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当期的工伤保险费率不得下浮,其间包含:一次性因工逝世10人以上(含10人)或重伤50人以上的;无故不准时交纳工伤保险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