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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大学生自杀责任分析案例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29 03:48

案情
女大学生严某因结业后找作业的困难以及与爸爸妈妈思维交流上的妨碍,患了严峻的失眠,遂至市精力病医院就诊。医院确诊其疾病为严峻抑郁症,门诊病历中医师剖析严某的症状为:失望、厌世,有自杀倾向。医院为此开具两种安息药品共160粒,其间一种安息药品为100粒,远远超出了精力药品管理办法对此类药品的约束量,后严某服用该药自杀身亡,并留下遗书一封,诉说了心里的苦闷。严某爸爸妈妈千辛万苦育婴女儿大学结业,谁知陡然间痛失爱女,哀痛之极。经过咨询,他们得知医院存在违规开药的景象,遂诉至法院要求该市精力病医院承当民事补偿职责。
不合
医院终究应否承当民事补偿职责?由于对客观事实的确定不同,然后存在着下列几种定见。
第一种定见:医院不该承当补偿职责。
理由:1、严某系自杀,自杀是一种无视生命的行为,对人类的生计和开展有极大的负面效应,因而,自杀在任何一个国家都是不受法令保护的行为。
2、自杀是一种片面行为,是自杀者决议完毕自己生命的个人行为,医院违规开药的行为与该女逝世之间无直接因果关系,就象一个人买刀后割脉自杀相同,莫非卖刀人对自杀者需求承当法令职责吗?本案中的女大学生虽患有严峻的抑郁症,但仍然具有彻底行为才能,对自己的行为有清醒的知道,其留下遗书便是最好的证明。即便医院不违规开具药品,她或许也会挑选其他途径自杀,其逝世的真实原因是自我心思软弱,所以医院的行为与该女的逝世无直接因果关系。故应该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第二种定见:医院承当少部分民事职责。
理由是:女大学生自杀是两个要素所构成:1、该女子自身患有严峻抑郁症,有自杀倾向;2、医院违规开药。在这二个要素中,该女自身所患疾病是导致其自杀逝世的最根本原因,是自杀的内因。医院未对精力药品依法进行操控,违规开药,导致该女获得自杀的外部条件,至多是该女自杀逝世的外因。医院的违规开药与该女服药自杀之间尽管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但有事实上的联络,外因经过内因终究发作了效果。假如医院不对它超剂量开药的违法行为承当必要的职责,那么必定构成那些掌管人的生命健康的医师对生命健康的无视。医院的差错是显着的,不管从法令效果,仍是从社会效果的视点来看,都应当判定医院承当相应的职责。可是考虑到女大学生仍然是一个彻底民事行为才能人,医院的差错只是给予了该女自杀的便当条件,因而医院应当承当较轻的民事职责。
第三种定见:医院承当悉数民事职责。
理由是:医院违规开药,首要是一种差错行为。精力类药物是国家严格操控的药品,之所以约束处方剂量,便是由于其对人可构成严峻负面影响,作为医院对此应当明知。患者与医师在对待看病的问题上,实际上是不平等的,简直彻底由医师按其把握的专业知识来单方面处理,由此,对药的剂量应当由医师操控把握,患者是无法作出挑选的。本案中,对药品的约束剂量是医院所掌控的专业知识,医院无任何理由加大剂量的发放,特别医院还确诊了该女有严峻的忧郁症,在这种景象下,操控风险药物的剂量便是医师必定的职责和职责。
得什么病、吃什么药、服多少数,都是医师职责。误诊、误开、未奉告或有其他疏忽大意,便是有差错。
其次,医院违规开药的行为构成了患者自杀的风险,而女大学生恰恰运用了这一风险。美国的万宝路烟草公司在出售烟草时,在卷烟上现已标明吸烟有害健康,即便吸烟者作为彻底民事行为才能人,有才能预见其吸烟的成果,莫非烟草公司能够免责?美国的万宝路公司没有遇到这样的法官,不然该公司就能够省却巨额的补偿款了。作为烟草公司,其制作了风险源,并因而获得赢利,那么作为风险的制作者就有职责和职责来消除其构成的危害成果。
医院的违法行为与女大学生自杀不只有事实上的因果联络,并且有法令上的因果关系,因而医院应当为其违规行为付出代价,承当悉数法令职责。
分析
笔者附和第三种定见。
其实本案的审判关键在于解析两个层面的因果关系。第一层,事实上的因果关系。即医院医治行为与患者自杀之间的因果关系。患者是服了医院开的药而自杀的,毋庸置疑,医院开药与患者服药自杀存在事实上的联络。开药和服药是疾病医治过程中的二个不同阶段,二者之间自身毫无因果关系,医院违规过量开药与患者服药自杀之间,也没有必定的因果关系。依照恰当因果关系说,“无此行为,虽不用生此危害,有此行为,一般即足生此种危害者,是为有因果关系。无此行为,必不生此种危害,有此行为一般亦不生此种危害者,即无因果关系。” 违规过量开药与患者服药自杀之间之间好像也不具有因果关系,可是将对因果关系的调查放在特别的主体和环境下,则成果会天壤之别。本案中的医院为精力病专科医院,女大学生为有自杀倾向的严峻抑郁症患者,此种情况下,女大学生运用药物完毕生命成为一种或许,实际也正是如此。
自杀系个人采纳自动的方法完毕自我生命的行为,现代社会的自杀问题比之传统社会更为严峻,现已构成人类生命的巨大损失、大众精力的巨大苦楚和社会的严重难题。抑郁症是自杀的头号杀手,抑郁症的最常见症状便是有自杀倾向。但据医学文献记载,现在的药物对抑郁症很有效果,正常服药医治后能够显着缓解病症。作为专业医院的医师,发现个案的自杀风险性恰当高,应尽量帮忙其住院承受医治,在等候住院期间需有人随时陪同个案以防不测,必要时进行逼迫医治。若个案的自杀风险性高但不致於恰当急切,则医院应首要设法通知患者的亲朋,提示亲朋与患者加强亲情的交流和思维的交流,对患者的自杀倾向进步警惕;其次,设法了解患者或许运用的自杀方法并尽或许令其无法获得自杀东西;一起,医师应当及时做好患者的心思疏通作业,极力下降患者的自杀意念。但本案中,医院没有尽到上述职责,甚至明知患者有自杀倾向,还违规过量开药,等于给一个要上吊轻生的人送去了一根绳子。
因而,本案中医院的差错医治行为不能简略的只是确定是违规开药,而是明知患者有自杀倾向,却没有彻底地实行医治职责,以至于该行为足以导致患者自杀的成果发作。医院的差错医治行为与患者自杀之间存在事实上的因果关系。
第二层,法令上的因果关系。即医院差错行为的归责性问题。医院对患者自杀身亡,是否需求承当法令职责,承当多大规模的职责?这就有必要调查医院的医治行为在患者自杀行为的发作和开展过程中所起的效果。假如医院的医治行为关于患者的行为有构成或促进效果,那么能够确定二者存在法令上的因果关系。若不存在这样的或许,则无因果关系。本案中,医院假如逐渐给予女大学生适量的药物,再配合恰当的心思医治,患者的疾病很有或许缓解和康复。可是医院没有这样做,相反还给予了足令患者致死的大剂量药物,这种行为关于患者将自杀倾向化为实际供给了协助,对患者的自杀暗示无疑起着强化的效应。患者就诊本来是一种自救行为,而医院却没有完善地实行天使的职责,草率的医治行为反而催化了患者病症的进一步开展甚至后果的发作。医院的行为与患者自杀之间不只具有法令上的因果关系,并且该行为对患者终究作出自杀的挑选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因而医院对患者自杀应当负有悉数职责。以为女大学生系彻底民事行为才能人,应当承当部分职责的观念,笔者不敢苟同。至少女大学生的病症通知咱们,女大学生患病期间,对自己的行为知道并不能够彻底知道和操控的。特别,轻生的想法是患者的主要症状。假如心思疾病患者能够自我战胜知道上的病症,那么精力病医院能够歇业了。因而以彻底行为才能确定患者自傲部分职责有违常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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