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人不催还租赁物有责任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10 01:26
在进行租借中,关于租借到期之后承租人应该进行偿还。可是当呈现承租人没有进行偿还的时分作为租借人不催还租借物有职责吗?这是在实践中有可能会遇到的问题,咱们就要做好相关的了解。下面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回答,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租借人不催还租借物有职责吗
合同持续有用就有职责。尽管租借期间届满,但假如租借人并没有告诉承租人返还租借房子,则视为原租借合同效能依然持续,此刻租借人和承租人都能够随时免除租借合同。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三十二条 【租期不明的处理】当事人对租借期限没有约好或许约好不明确,按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则仍不能确认的,视为不定期租借。当事人能够随时免除合同,但租借人免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告诉承租人。
第二百三十六条 【续租】租借期间届满,承租人持续运用租借物,租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借合同持续有用,但租借期限为不定期。
看完本文的内容介绍之后咱们就要知道这方面的规则,咱们要经过本文的内容进行了解。关于租借人不催还租借物本来的承租协议依然有用,可是期限便是不固定的,两边都需求恪守本来的约好内容。假如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听讼网专业律师。
租借人不催还租借物有职责吗
合同持续有用就有职责。尽管租借期间届满,但假如租借人并没有告诉承租人返还租借房子,则视为原租借合同效能依然持续,此刻租借人和承租人都能够随时免除租借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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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三十二条 【租期不明的处理】当事人对租借期限没有约好或许约好不明确,按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则仍不能确认的,视为不定期租借。当事人能够随时免除合同,但租借人免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告诉承租人。
第二百三十六条 【续租】租借期间届满,承租人持续运用租借物,租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借合同持续有用,但租借期限为不定期。
看完本文的内容介绍之后咱们就要知道这方面的规则,咱们要经过本文的内容进行了解。关于租借人不催还租借物本来的承租协议依然有用,可是期限便是不固定的,两边都需求恪守本来的约好内容。假如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听讼网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