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生育保险生育医疗费用补贴是多少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17 10:25南宁市参保女员工参与了生育稳妥后,要求在怀孕前到生小孩后这段时刻接连、准时、足额交纳稳妥费才干报销生育险。报销待遇有一次性医疗费用补助(一胞一孩安产1800元,难产2300元)和生育补助(按生小孩当月所在单位交纳生育稳妥费的人均月缴费基数为...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南宁市生育稳妥生育医疗费用补助是多少的常识,跟着听讼网小编一同看看吧。
南宁市参保女员工参与了生育稳妥后,要求在怀孕前到生小孩后这段时刻接连、准时、足额交纳稳妥费才干报销生育险。报销待遇有一次性医疗费用补助(一胞一孩安产1800元,难产2300元)和生育补助(按生小孩当月所在单位交纳生育稳妥费的人均月缴费基数为规范按月发给生育补助,缺乏一个月的按日历天数计发)。只需将医院单据交由公司或人事管理科专管人员,由工作人员到南宁市医保中心处理生育险报销即可。
生育医疗费用补助:
1、女员工妊娠单胎满28周及以上安产的,一次性补助1800;难产或多胞胎安产的,一次性补助2300元;多胞胎难产的,一次性补助2500元。
2、女员工怀孕不满14周天然流产或因医学需求停止妊娠的,一次性补助300元;怀孕满14周不满28周天然流产或因医学需求停止妊娠的,一次性补助400元;怀孕满28周及以上因医学需求停止妊娠的,一次性补助800元。
参与生育稳妥并准时足额交纳生育稳妥费的用人单位,其参保的男员工如爱人属农村户口或无工作单位,未享用生育稳妥待遇,契合计划生育有关规则,在男员工参保后怀孕并出产、天然流产或经自治区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组织证明因医学需求停止妊娠的,按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二)项规则规范的50%享用生育医疗费用补助。
用人单位应当在女员工或男员工的爱人处理出院手续之日起,90日内向社会稳妥经办组织申领生育稳妥待遇,并供给以下有效证件及资料:
1、填写《南宁市员工生育稳妥待遇给付请求表》;
2、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发放的《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发放的《二孩生育证》,以及医疗保健组织出具的婴儿出世医学证明(原件、复印件一份);
3、难产、天然流产、因医学需求或因计划生育需求停止妊娠的,供给医疗组织出具的证明和门诊病历或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4、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供给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或医疗保健组织出具的证明和门诊病历;
5、属男员工爱人享用待遇的,除本款第(二)项规则的证件及资料外,还需供给结婚证、爱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爱人寓居街道社区或村委会的证明。
用人单位不安规则向社会稳妥经办组织申领生育稳妥待遇的,员工自己能够在处理出院手续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社会稳妥经办组织提出请求。
南宁市社保经办组织接到生育稳妥待遇请求后,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对请求资料进行审阅。契合待遇给付条件的,将生育稳妥待遇一次性划给员工所在单位,由单位按社会稳妥经办组织核定的规范交给员工自己;不契合待遇给付条件的,以书面形式奉告请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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