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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婚姻离婚案例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06 18:01

2008年01月29日
(一)
在本案中,本律师担任原告的诉讼署理人。
2006年1月,男方加拿大公民麦XX欲与女方我国公民XX免除婚姻关系。女方要求男方付出5万美元才赞同离婚。经洽谈无果,男方起诉至法院。
本律师的署理定见:(略)
开庭后很快法院作出判定,法院的判定成果为:判定两边离婚,男方无需付出女方任何费用。
(可查:法院判定书。判定书包括:原告被告的身份事项、托付署理人的身份事项、原告被告的建议、确定的现实、判定理由、判定成果)
(二)
在本案中,本律师担任原告的诉讼署理人。
2005年1月,女方我国公民冯XX与男方荷兰公民XX爱情不好,起诉至法院恳求判定离婚。男方要求女方付出机票钱3000美元才回我国参与诉讼,不然置之脑后。
女方没有付出男方的机票钱。
本律师的署理定见:(略)
很快,法院作出判定,判定成果为:判定两边离婚。
(可查:法院判定书。判定书包括:原告被告的身份事项、托付署理人的身份事项、原告被告的建议、确定的现实、判定理由、判定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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