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套住房竟然4次抵押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10 01:42房产典当,以何为准?一套可履行房产,4个恳求法院查封典当房产的债权人,该谁获益?债款该怎么清偿?太谷县人民法院审理的一同典当担保告贷纠纷案引起当事人疑问:房产重复典当是否有用?法院、房产所究竟谁说了算?
1997年8月21日,太谷县跑运送的张铁安托熟人张三娃找到翟忠林,说愿以自己坐落在县城小南街50号的小二楼作典当告贷13.5万元。翟忠林赞同了。
1998年合同到期后,翟忠林屡次找张铁安要钱未果。1998年9月间两人到房产所处理房子过户手续,因张铁安无钱交纳税金而作罢。1998年9月26日,张铁安给翟忠林写下保证书,恳求翟忠林宽限一段时刻,不然“按合同履行,把小南街50号的房产权过户给翟忠林。”第二天,张铁安却背着翟忠林又以房子作典当与太谷县双龙钢铁有限公司(下称双龙公司)订立了一份拉生铁的协议。
1999年元月18日,双龙公司以张铁安欠款不还为由告到太谷县人民法院经济二庭,经济庭当即查封保全了张铁安的住宅。翟忠林闻讯后向太谷县法院经济一庭递交了申述状。没多久,太谷县法庭经济一庭、二庭别离作出了判定。经一庭下达的判定书称,张铁安应偿还向翟忠林借的13.5万元,如不能偿还则应用房产作抵顶。经二庭下达的调解书也判双龙公司胜诉。相同一个被告,相同一个典当物,法院该怎么履行呢?山西民星律师事务所的杨龙以为,依据《担保法》第35条规则,遇到房地产重复典当的状况,只需所抵顶的款额没有超越该房地产的实践价格,而且处理了典当手续,都是合法有用的,应遭到法令的维护。在清偿债款时,应按典当的时刻次序进行清偿,同一时刻的,应将该房地产进行揭露拍卖,所得金钱,应按份额分配。
但是,太谷县法院履行庭没有理睬《担保法》,采取了自己的一套做法。就在双龙公司、翟忠林将张铁安告到法院时,太谷县工商联会员储金互助会(下称工商联)和太谷县居民渠玉生也申述了张铁安。由于张铁安在向翟忠林告贷的十几天前就向工商联典当房产告贷5万元整,并到房产部分挂号后公证,法院检查后发现工商联已超越请求履行期限。渠玉生则是在1998年6月才将2万元借给张铁安,张典当的是现有住宅创新前的房产证,虽到房产部分处理过他项权证,法院以为也不稳当。所以法院得出一个定论:从典当手续来看,翟忠林没有办他项权证、工商联已超越请求履行期限、渠玉生用的旧房产证均不完善,双龙公司尽管没有去过房产办,但在法院处理了房产查封保全手续,手续只要双龙公司完善。那么,翟忠林其时为啥没有处理他项权证呢?据太谷县房子发证办出具的一份证明称:太谷县处理典当告贷他项权证是1998年4月才开端的,而翟忠林1997年告贷给张铁安则是1997年8月的事。法院在以为只要双龙公司典当手续最完善后,于1999年10月15日下达裁决:“将被履行人张铁安座落在县城小南街50号的一套高楼变卖抵顶给请求人——山西省太谷县双龙钢铁有限公司侯润生一切。”而在此前,太谷县法院判定翟忠林胜诉后,履行庭有一份问询翟忠林之妻的笔录,翟的妻子清晰表明:“没有钱就要房子。”但是,太谷县法院得出了一个定论:翟忠林不赞同要房。太谷县法院托付太谷县物价事务所对张铁安的房子进行了评价,评价价格为18.51万元。法院说,因购买者出价太低未能“变卖”出去,而双龙公司乐意用此房折抵张铁安的欠款,并乐意将超出其标的外之款退回法院,所以房子水到渠成就归了双龙公司。法院从双龙公司退回的款中扣除各项费用后,余额按欠款的多少予以分配,翟忠林分配到3万元。翟忠林满腹怨气,四处奔走呼号。太谷县工商联常年法令顾问孟红涛通知记者,曾有人乐意出20万购买此房,法院便是不愿卖,反而以18.51万元给了双龙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