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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事诉讼法的解读与适用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14 12:18
特别程序,是指法院审理某些非民事权益纠纷案子所适用的特别程序,与之相对应的是一般诉讼程序(包含一般程序和简易程序)。与一般诉讼程序环绕必定的民事权益争议不同,特别程序不触及详细的民事权利义务,而是申请人恳求法院承认民事权利实际情况的存在。
下列案子应适用特别程序:
(1)选民资历案子;
(2)宣告失踪或许宣告逝世案子;
(3)确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许约束民事行为能力案
(4)确定产业无主案子;
(5)承认调停协议案子;
(6)完成担保物权案子。
其间,第(5)、(6)类案子为2012年民事诉讼法新添加的案子。添加规则承认调停协议案子,意图是处理民事诉讼法和公民调停法的联接。公民调停法规则了对调停协议的司法承认准则,经司法承认的调停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能。因而,有必要司法承认调停协议的特别程序和法令结果。添加规则完成担保物权案子,意图是处理民事诉讼法与物权法的联接,清晰行使担保物权恳求权的主体、统辖法院以及检查完成担保物权申请等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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