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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金在失业的情况下怎么领取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07 02:49

问:我2001年参与工作,曾在两家公司工作过都交了赋闲稳妥,本年合同到期公司不再续签合同。请问我这状况怎样收取赋闲金,能够领多少个月?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您好,现依据方针回复如下:
依据《江西省施行<赋闲稳妥条例>方法》第三章第十五条规则“一起具有下列条件的赋闲人员,能够收取赋闲稳妥金:
(一)依照规则参与赋闲稳妥所在单位和自己已依照规则实行缴费责任满1年的;
(二)非自己志愿中止工作的;
(三)已处理赋闲挂号,并有求职要求的。”
(四)依据《江西省施行<赋闲稳妥条例>方法》第十八条规则赋闲稳妥缴费满一年不满两年的能够收取3个月的赋闲稳妥金待遇。
依据《江西省施行赋闲稳妥条例方法》第十八条规则:赋闲人员收取赋闲稳妥金的期限:累计缴费时刻满1年不满2年的,收取3个月;累计缴费时刻满2年不满3年的,收取6个月;累计缴费3年不满4年的,收取9个月;累计缴费时刻满4年不满5年的,收取12个月;累计缴费时刻满5年不满6年的,收取14个月;累计缴费时刻满6年以上的,每添加一年,收取赋闲稳妥金的时刻可在14个月的基础上添加1个月,但最长不超越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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