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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执行费由谁来承担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28 21:27
在一些案子的审理判定之后,有的当事人不实行法院的判定,关于原告来说能够向法院请求强制实行。可是依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则,强制实行是需求发作必定的费用,那么,法院实行费由谁来承当?下面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回答,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法院实行费由谁来承当
依据《诉讼费用交纳方法》的规则,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请求实行人民法院发作法律效能的判定、判定、调解书,判定组织依法作出的判定和调解书,公证组织依法赋予强制实行效能的债务文书的,应当交纳请求费。可是,该项请求费不由请求人预交,实行请求费实行后交纳。
实行费由被实行人担负。实行中当事人达到宽和协议的,请求费的担负由两边当事人洽谈处理;洽谈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议。
请求费交纳的规范
1、没有实行金额或许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实行金额或许价额不超越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越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越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越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越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强制实行流程
第一步:请求
发作法律效能的民事判定、判定以及刑事判定、判定,当事人有必要实行。一方回绝实行的,对方当事人能够向人民法院请求实行,也能够由审判员移送实行员实行。
对依法建立的判定组织的判定,一方当事人不实行的,对方当事人能够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请求实行。受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实行。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实行效能的债务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实行的,对方当事人能够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请求实行,受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 实行。公 证债务文书确有过错的,人民法院判定不予实行,并将判定书送达两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第二步:法院受理
当事人、好坏关系人以为实行行为违背法律规则的,能够向担任实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贰言。当事人、好坏关系人提出书面贰言的,人民法院 应当自收到书面贰言之日起15日内检查,理由建立的,判定吊销或许改正;理由不建立的,判定驳回。
第三步:请求复议
当事人、好坏关系人对判定不服的,能够自判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请求复议。
实行过程中,案外人对实行标的提出书面贰言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贰言之日起十五日内检查,理由建立的,判定间断对该标的的实行;理由不建立的,判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判定不服,以为原判定、判定过错的,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处理;与原判定、判定无关的,能够自判定送达之日 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步:向被实行人宣布实行告诉
实行员接到请求实行书或许移送实行书,应当向被实行人宣布实行告诉,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实行,逾期不实行的,强制实行。被实行人不实行 法律文书确认的责任,并有或许藏匿、搬运产业的,实行员能够当即采纳强制实行办法。
第五步:采纳强制办法
采纳强制实行办法时,实行员应当出示证件。实行结束后,应当将实行.状况制造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许盖章。实行法院能够经过以 下强制执 行的办法:查询、冻住、划拨被请求实行人的存款;拘留、提取被请求实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请求实行人的产业;搜寻被请求 实行人藏匿的产业;强制被请求实行人交给法律文书指定交给的资产或许单据等办法。
在案子审理之后假如不实行需求请求法院强制实行的时分,就要依据相关的规则来进行,才干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假如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听讼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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