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计算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25 18:031.建立时刻不满1年且未组织残疾人工作的单位
建立时刻不满1年的单位,按单位建立后的足月核算,不满1个月的不核算。
关于在征缴年度建立不满1年的用人单位,从其地税挂号日的下1个月开端核算时刻,2014年12月完结地税挂号的单位不需要申报审阅2015年按份额组织残疾人工作状况。
【例】某单位2014年7月1日完结地税挂号,其在职员工总数为100人,未组织残疾人工作,2014年应交纳残疾人工作保障金=41712元×(100人×1.7%×5/12月)
2. 组织残疾人工作不满一年
组织残疾人工作不满一年的,按组织残疾人工作的实践月份核算;不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核算
【例】某单位2014年在职员工总数为50人,其在2014年8月31日组织1名残疾人工作,2014年应交纳残疾人工作保障金=41712元×(50人×1.7%-1×5/12月)
3.应组织残疾人工作人数缺乏1人
应组织残疾人工作人数缺乏1人的单位应按实践差额份额核算交纳残疾人工作保障金金额。
【例】某单位2014年在职员工总数为50人,未组织残疾人,应交纳残疾人工作保障金=41712(元)×50(人)×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