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保险标的要注意的法律问题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10 03:58
稳妥标的转让的,稳妥标的的受让人继承被稳妥人的权力和职责。
稳妥标的转让的,被稳妥人或许受让人应当及时告诉稳妥人,但货物运输稳妥合同和还有约好的合同在外。
因稳妥标的转让导致风险程度明显添加的,稳妥人自收到前款规则的告诉之日起三十日内,能够依照合同约好添加稳妥费或许免除合同。稳妥人免除合同的,应当将已收取的稳妥费,依照合同约好扣除自稳妥职责开端之日起至合同免除之日止应收的部分后,交还投保人。
被稳妥人、受让人未实行本条第二款规则的告诉职责的,因转让导致稳妥标的风险程度明显添加而发作的稳妥事端,稳妥人不承当补偿稳妥金的职责。
稳妥标的转让的,被稳妥人或许受让人应当及时告诉稳妥人,但货物运输稳妥合同和还有约好的合同在外。
因稳妥标的转让导致风险程度明显添加的,稳妥人自收到前款规则的告诉之日起三十日内,能够依照合同约好添加稳妥费或许免除合同。稳妥人免除合同的,应当将已收取的稳妥费,依照合同约好扣除自稳妥职责开端之日起至合同免除之日止应收的部分后,交还投保人。
被稳妥人、受让人未实行本条第二款规则的告诉职责的,因转让导致稳妥标的风险程度明显添加而发作的稳妥事端,稳妥人不承当补偿稳妥金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