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审理二审刑事案件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08 21:12
第二审程序又称上诉审程序,是第二审人民法院依据上诉人的上诉或许人民检察院的抗诉,就第一审人民法院没有发挥法律效力的判定或裁决确定的现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理时所应当遵从的过程和办法、办法。它是刑事诉讼中一个独立的诉讼阶段。
法律咨询:
您好,怎么审理二审刑事案子?
律师回答:
1、第二审法院就第一审判定确定的现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查看,不受上诉或许抗诉规模的约束。
2、对上诉案子,一般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合议庭确定的现实与第一审确定的没有改变,依据充沛的,能够不开庭审理。对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子,应当开庭审理。
3、开庭审理的案子,法院至迟在开庭三日曾经将传票和通知书别离送达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以及勘验、查看笔录制作人、翻译人员。
4、公开审理的案子,在开庭三日曾经先期发布案由、被告人名字、开庭时刻和地址。
5、开庭审理的案子在合议庭掌管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程序进行。一般须经法庭调查、法庭争辩、最终陈说、宣判等阶段。
6、第二审法院对上诉、抗诉案子通过审理后,依照不同状况别离处理:
(1)原判定确定现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恰当的,应当裁决驳回上诉或许抗诉,维持原判;
(2)原判定确定现实没有过错,但适用法律有过错,或许量刑不妥的,应当改判;
(3)原判定现实不清或许依据不足的,能够在查清现实后改判;也能够裁决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从头审判。
7、第二审法院发现第一审法院的审理有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一条之规定的诉讼程序之一的,应当裁决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从头审判。
法律咨询:
您好,怎么审理二审刑事案子?
律师回答:
1、第二审法院就第一审判定确定的现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查看,不受上诉或许抗诉规模的约束。
2、对上诉案子,一般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合议庭确定的现实与第一审确定的没有改变,依据充沛的,能够不开庭审理。对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子,应当开庭审理。
3、开庭审理的案子,法院至迟在开庭三日曾经将传票和通知书别离送达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以及勘验、查看笔录制作人、翻译人员。
4、公开审理的案子,在开庭三日曾经先期发布案由、被告人名字、开庭时刻和地址。
5、开庭审理的案子在合议庭掌管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程序进行。一般须经法庭调查、法庭争辩、最终陈说、宣判等阶段。
6、第二审法院对上诉、抗诉案子通过审理后,依照不同状况别离处理:
(1)原判定确定现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恰当的,应当裁决驳回上诉或许抗诉,维持原判;
(2)原判定确定现实没有过错,但适用法律有过错,或许量刑不妥的,应当改判;
(3)原判定现实不清或许依据不足的,能够在查清现实后改判;也能够裁决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从头审判。
7、第二审法院发现第一审法院的审理有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一条之规定的诉讼程序之一的,应当裁决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从头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