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如何认定属于一方个人所负债务?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14 13:09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子处理产业切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规则:下列债款不能认定为夫妻一起债款,应由一方以个人产业清偿:
1)夫妻两边约好由个人所负的债款。但以躲避债款为意图的在外。
2)一方未经对方赞同,私行赞助其没有抚育责任的亲友所负的债款。
3)一方未经对方赞同,单独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一起生活所负的债款。
4)其他应由个人承当的债款。
1)夫妻两边约好由个人所负的债款。但以躲避债款为意图的在外。
2)一方未经对方赞同,私行赞助其没有抚育责任的亲友所负的债款。
3)一方未经对方赞同,单独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一起生活所负的债款。
4)其他应由个人承当的债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