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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交通费的确定标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03 16:11
交通费
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许转院医治所实践发作的用于交通的费用。
《
人身损害
补偿
解说》第22条规则:交通费依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许转院医治实践发作的费用核算。交通费一般应当参照侵权行为地的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的车旅费规范付出交通费。乘坐的交通工具以一般公共汽车为主。特别情况下,能够乘坐救护车、出租车,但应当由受害人阐明运用的合理性。交通费应当以正式收据为凭;有关凭证应当与就医地址、时刻、人数、次数相契合。如不契合,就应从补偿额中扣除相应的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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