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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后可以补交证据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06 16:54
在人民法院进行申述,首先会提交自己的诉讼书,然后对方立案之后会需求供给诉讼费和依据,再之后便是安排调理,然后开庭审理,假如自己是开庭审理之后补交的依据能够吗?下面,为了协助我们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庭后能够补交依据吗
案子开庭后,当事人能够弥补依据。假如法院以为该依据对案子有较大关联性,法院会再次安排开庭举证、质证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说》:
榜首百零一条 当事人逾期供给依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阐明理由,必要时能够要求其供给相应的依据。
当事人因客观原因逾期供给依据,或对方当事人对逾期供给依据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未逾期。
榜首百零二条 当事人因成心或许严重过失逾期供给的依据,人民法院不予采用。但该依据与案子根本现实有关的,人民法院应当采用,并按照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榜首百一十五条榜首款的规则予以训诫、罚款。
当事人非因成心或许严重过失逾期供给的依据,人民法院应当采用,并对当事人予以训诫。
当事人一方要求另一方补偿因逾期供给依据致使其添加的交通、住宿、就餐、误工、证人出庭作证等必要费用的,人民法院可予支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依据的若干规则》:
第四十条当事人收到对方交流的依据后提出辩驳并提出新依据的,人民法院应当告诉当事人在指定的时刻进行交流。
依据交流一般不超越两次。但严重、疑问和案情特别杂乱的案子,人民法院以为确有必要再次进行依据交流的在外。
第四十一条《民事诉讼法》榜首百二十五条榜首款规则的“新的依据”,是指以下景象:
(一)一审程序中的新的依据包含: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后新发现的依据;当事人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在举证期限内供给,经人民法院允许,在延伸的期限内仍无法供给的依据。
(二)二审程序中的新的依据包含:一审庭审完毕后新发现的依据;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恳求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未获允许,二审法院经审查以为应允许并依当事人恳求调取的依据。
第四十二条当事人在一审程序中供给新的依据的,应当在一审开庭前或许开庭审理时提出。
当事人在二审程序中供给新的依据的,应当在二审开庭前或许开庭审理时提出;二审不需求开庭审理的,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提出。
第四十三条当事人举证期限届满后供给的依据不是新的依据的,人民法院不予采用。
当事人经人民法院允许延期举证但因客观原因未能在允许的期限内供给,且不审理该依据或许导致裁判显着不公的,其供给的依据可视为新的依据。
第四十四条《民事诉讼法》榜首百七十九条榜首款第(一)项规则的“新的依据”,是指原审庭审完毕后新发现的依据。
当事人在再审程序中供给新的依据的,应当在恳求再审时提出。
第四十五条一方当事人提出新的依据的,人民法院应当告诉对方当事人在合理期限内提出定见或许举证。
第四十六条由于当事人的原因未能在指定期限内举证,致使案子在二审或许再审期间因提出新的依据被人民法院发回重审或许改判的,原审裁判不属于过错裁判案子。一方当事人恳求提出新的依据的另一方当事人担负由此添加的差旅、误工、证人出庭作证、诉讼等合理费用以及由此扩展的直接丢失,人民法院应予支撑。
以上内容便是相关的答复,关于这个依据的话,一般都是在开庭审理之前,由于这个时分法官他才能够把握这个依据的内容,或是在开庭之后提交依据也是能够的,可是多多少少会影响一些,假如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能够咨询听讼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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