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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母真的丧失了对儿子的监护权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29 04:47

10月26日,重庆市大足县法院承办法官经过深入调查了解和认真细致地作业,以一份民事判定书让一场因抢夺六岁男童陈炎(化名)的监护人之战总算尘埃落定。
本年8月23日,六岁男童陈炎的父亲陈某因意外触电逝世,陈炎的生母王玉文(化名)曾在七年前漂泊街头,后与陈某同居。因王玉文说话乡民听不懂,加之王玉文说不清的来历,周围大众以为王玉文是发呆患者或许精神病人。因而,陈炎地点的大足县慈云村乡民委员会于8月30日指定陈某的堂兄弟陈A和陈B为陈炎监护人。之后,67岁的刘某找到该村委会,恳求吊销对陈氏兄弟的指定。本来陈某在12岁时其亲自爸爸妈妈逝世,一向由刘某抚育成人,刘某系其养母,是男童陈炎养祖母,所以大足县慈云村乡民委员会又吊销原指定,从头指定刘某为男童陈炎的监护人。陈氏兄弟不服此指定,遂诉至大足县法院,恳求吊销大足县慈云村乡民委员会的指定,另行指定其二人为男童陈炎的监护人。
大足县法院受理此案后,因该案是该院有史以来的首例,一起此案适用特别程序,审限只要三十日,且为一审终审,承办法官非常重视。法官开庭听取了恳求人陈氏兄弟和被恳求人刘某的陈说后,以为按照法律规定未成年人的爸爸妈妈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此案真的就如恳求人和被恳求人所称的生母王玉文是发呆患者或许精神病人,已无监护才能?
为使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好的维护,承办法官以为,不能就此简略结案。法院民一庭法官一行四人驱车前往王玉文的住地核对王玉文是否损失监护才能,经过与王玉文面临面的触摸,法官们发现被监护人男童陈炎的生母王玉文,与之沟通确有妨碍,但其认识较清楚,仅不能明晰表达主意,但可结合肢体言语作必定表述。一起了解到王玉文有日子自理才能和劳动才能,被监护人陈炎自小就由其母照料,生母王玉文能实行监护责任。现无证据显现王玉文因患有精神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等原因而损失监护才能,不能由于王玉文与人沟通有困难掠夺其享用天伦之乐和对亲生儿子的监护权。因而,大足县人民法院以为被监护人男童陈炎有生母为其法定监护人,即无另行指定监护人的必要,判定吊销大足县雍溪镇慈云村乡民委员会的指定。驳回恳求人恳求指定其为监护人的恳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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