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案件的管辖法院是怎么确定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07 17:11
假如要打官司的话,是需要向有统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述的,假如行政相对人对行政机关的决议不服的,为了保护其合法权益,能够向人民法院申述。那么,行政诉讼案子的统辖法院是怎样确认的呢?下面,听讼网小编详细为您介绍详细内容。
1、一般统辖《行政诉讼法》第17条规则:行政案子由开始作出详细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统辖。经复议的案子,复议机关改动原详细行政行为的,也能够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统辖。
2、特别统辖对约束人身自在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炯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许原告所在地法院统辖。对此,《行诉法解说》第9条第l款规则:行政诉讼法第18条规则:“原告所在地”,包含原告的户籍所在地,常常寓居地和被约束人身自在地。所谓常常寓居地,是指公民脱离住所地接连寓居满1年以上的当地。所谓被约束人身自在所在地,是指公民被拘押、约束人生自在的场所的所在地。
什么是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是个人、法人或其他安排以为行政主体以及法令法规授权的安排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略其合法权益而向法院提起的诉讼。行政诉讼是诉讼的一种有用办法。
行政诉讼法是标准行政诉讼活动和诉讼法令关系的法令标准的总称。它是规则人民法院、诉讼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诉讼活动,及其在诉讼活动中构成的诉讼法令关系的法令标准。行政诉讼是一种诉讼程序法,主要是确认诉讼参加人的法令地位和相互关系的法令标准。
从学理上说,行政诉讼法有狭义和广义两种了解:狭义上的行政诉讼法也称方式含义上的行政诉讼法,特指由国家立法机关根据立法程序所拟定的具有专门、完好法令方式的行政诉讼法典,一般被称为“民告官”。广义的行政诉讼法也称本质含义的行政诉讼法,是指但凡在内容上归于规则行政诉讼问题的法令标准,不管其方式怎么均归于行政诉讼法的规模。
假如你有其他疑问,能够向咱们听讼网的律师进行咨询。
1、一般统辖《行政诉讼法》第17条规则:行政案子由开始作出详细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统辖。经复议的案子,复议机关改动原详细行政行为的,也能够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统辖。
2、特别统辖对约束人身自在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炯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许原告所在地法院统辖。对此,《行诉法解说》第9条第l款规则:行政诉讼法第18条规则:“原告所在地”,包含原告的户籍所在地,常常寓居地和被约束人身自在地。所谓常常寓居地,是指公民脱离住所地接连寓居满1年以上的当地。所谓被约束人身自在所在地,是指公民被拘押、约束人生自在的场所的所在地。
什么是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是个人、法人或其他安排以为行政主体以及法令法规授权的安排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略其合法权益而向法院提起的诉讼。行政诉讼是诉讼的一种有用办法。
行政诉讼法是标准行政诉讼活动和诉讼法令关系的法令标准的总称。它是规则人民法院、诉讼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诉讼活动,及其在诉讼活动中构成的诉讼法令关系的法令标准。行政诉讼是一种诉讼程序法,主要是确认诉讼参加人的法令地位和相互关系的法令标准。
从学理上说,行政诉讼法有狭义和广义两种了解:狭义上的行政诉讼法也称方式含义上的行政诉讼法,特指由国家立法机关根据立法程序所拟定的具有专门、完好法令方式的行政诉讼法典,一般被称为“民告官”。广义的行政诉讼法也称本质含义的行政诉讼法,是指但凡在内容上归于规则行政诉讼问题的法令标准,不管其方式怎么均归于行政诉讼法的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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