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必须知道的在进行办理集体拆迁和集体征地的案件时应该注意的几项事项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5-07 07:55
在律师界公认刑事案子律师的办案危险很大,笔者以为团体拆迁案子的律师办案危险不亚于刑事案子。原因在于当今中国拆迁尽管大都是由拆迁公司对拆迁户为拆迁行为并进行补偿安顿,但许多政府在拆迁行为背面为获取不妥的巨大利益,一起也为了保证当地社会的“调和”和“安稳”,他们会在背面密切配合甚至指派拆迁公司进行不合法拆迁、不合法征地,为了到达他们的不合法意图,他们携同拆迁公司对拆迁户采纳隐秘、诈骗、要挟、威吓,甚至不吝动用国家机器去“杀一儆百”、“杀鸡儆猴”,因而承受拆迁户托付的律师在办案进程中的危险可想而知。
律师在处理团体拆迁、征地案子中应至少留意下列事项:
(1)律师绝不能鼓动被拆迁户聚众捣乱,打砸抢政府、拆迁公司资产,律师要教会被拆迁户“忍”。忍的意图是防止节外生枝,为合理维权排除障碍,更切当地说忍能使办案进程顺利、办案功率大大提高、办案阻力减到最小、办案价值降到最低。咱们能够猜测一下,假如有被拆迁人砸了政府机关的窗户或许作业设备,隶属于政府机关的当地公安部门必定追究其行政甚至刑事责任,对其罪责只能从重不会从轻,那么一个被拆迁人被关了进去,团体中其他被拆迁人当然心里惧怕(究竟都是没见过事面的普通百姓),许多被拆迁人很简略因而从团体中撤掉对律师的托付,承受拆迁人开出的不合理的拆迁补偿“价格”,团体人数减少了,律师商洽的砝码就减小了,团体凝集的力气就衰减了,团体的影响力就削弱了,当然无形之中本来就处于弱势的团体一方对立的才能就会大大下降。
还有,假如律师从中指派,律师便会身陷囹圄,但是假如拆迁户行军作战的“军师”“被擒”,那么何谈再去以智制胜、以巧制胜,面临强壮的拆迁公司,面临强壮的政府,面临他们操作的花样翻新、阴损毒辣的不合法手段,被拆迁户、被征地户甚至都难以招架,何谈再去“回击”?对方期望的正是有几个被拆迁户先“出事”,最好是办案律师“出事”,这样他们谈补偿条件就会顺利得多。所以,办案律师应把做好被拆迁、征地户的安定联合作业,要求他们忍一时之气的思维发动作业放在第一位,作为办案的重中之重。
律师要建立被拆迁户、征地户正确的上访观。不能越级上访,不能以上访为名去捣乱或许造影响,上访要有序、合法和合理。别的,在其他救助途径还能行使的情况下,就先不要去上访。
(2)律师要荫蔽自己的行迹。咱们只从电影里看到过在漆黑的旧社会,咱们的地下党在敌后作业时以各种方式去躲藏自己的身份为党的作业而战役,处理拆迁、征地案子的律师尽管不会象他们相同过火慎重,但必要的自保是应当做的,为了拆迁户,更为了自己。从媒体报道上可知,拆迁律师明着被打的有、暗着被打的更有。明着打律师是愚笨的,那么暗着打,对方可能会以为很“聪明”:一来,本钱适当低,“花费”较小;二来,社会影响也小,打人不是杀人,性质并非很严峻,媒体也难以造势;三来,一旦水落石出,找个“替罪羊”也很简略,指派者可垂手可得地抽身;四来,操作简略、荫蔽性强、难于发现本相;五来,对人的心思要挟大,由于这种违法行为操作时刻、空间的选择性很宽余,所以给人形成“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的心思压力。因而,律师要尽量荫蔽自己的行迹,除了必要的揭露出面外(立案、开庭、听证等),要留意甩开对方的“眼线”,敏捷荫蔽起来,要留意与团体案子的组织者、拆迁大众密切配合,得到他们的大力支持和协助,要让他们了解不是律师“胆怯”和怕打,这样做仅仅为了顺利无碍地办妥案子而为的“聪明”自保行为,在这方面律师“胆大”、“勇敢”、“沉着”被打,连打人者都难以找到,这种“勇敢”又有何含义?当然假如无可防止的被打,律师也不会惧怕,拆迁律师随时做好了这种思维准备,由于这种危险是无时不在的,要做拆迁律师就必须勇于面临,不只包括被打,还包括更严峻的“作业”!
(3)律师要维护组织者和被拆迁户、被征地户。律师承受的托付尽管仅仅拆迁案子自身,但由于拆迁案子不只仅只包括拆迁的内容。举例说,一个被拆迁人被不合法行政拘留,那么尽管这不是律师承受托付的内容,但这个作业跟拆迁相关,何况假如此事不能得到合了处理,必然滋长不合法实力,危及团体案子的合法、合理、公平维权。还有,此事在律师策划下、组织者的运作下、团体的尽力下得到必定的相对合理的处理,会极大添加团体对律师的信赖、团体对组织者才能的必定、增强团体内部的凝集力。团体在阅历意外波折小有成功后必定会愈加联合,对团体案子自身的最终成功含义严重。所谓“阅历风雨才易见彩虹”,正是此理。
(4)律师要合理运用办案技巧,使信息交流顺利。团体案子人数很多,而办案律师数量相对较少,让律师做每一个指示,阐明每一件作业都要面临团体中每个人去一对一交待是不现实的,那么中心需求组织者去从中和谐、交流、上传下达,这个交通“要道”不能出问题,不然案子很棘手下去。那么律师要想尽办法去做信息交流的保证作业,必定要保证这条“高速公路”的疏通,律师在办案进程中要不断辅设备用“路途”以防不测。
此外,律师还要做好保密作业,什么能对团体中的个别说,什么只能对组织者说,什么谁也不能说,律师心里应精确掌握。以上是听讼小编处理团体拆迁、征地案子律师办案的一点心得,不妥之处,望读者批评指正。
律师在处理团体拆迁、征地案子中应至少留意下列事项:
(1)律师绝不能鼓动被拆迁户聚众捣乱,打砸抢政府、拆迁公司资产,律师要教会被拆迁户“忍”。忍的意图是防止节外生枝,为合理维权排除障碍,更切当地说忍能使办案进程顺利、办案功率大大提高、办案阻力减到最小、办案价值降到最低。咱们能够猜测一下,假如有被拆迁人砸了政府机关的窗户或许作业设备,隶属于政府机关的当地公安部门必定追究其行政甚至刑事责任,对其罪责只能从重不会从轻,那么一个被拆迁人被关了进去,团体中其他被拆迁人当然心里惧怕(究竟都是没见过事面的普通百姓),许多被拆迁人很简略因而从团体中撤掉对律师的托付,承受拆迁人开出的不合理的拆迁补偿“价格”,团体人数减少了,律师商洽的砝码就减小了,团体凝集的力气就衰减了,团体的影响力就削弱了,当然无形之中本来就处于弱势的团体一方对立的才能就会大大下降。
还有,假如律师从中指派,律师便会身陷囹圄,但是假如拆迁户行军作战的“军师”“被擒”,那么何谈再去以智制胜、以巧制胜,面临强壮的拆迁公司,面临强壮的政府,面临他们操作的花样翻新、阴损毒辣的不合法手段,被拆迁户、被征地户甚至都难以招架,何谈再去“回击”?对方期望的正是有几个被拆迁户先“出事”,最好是办案律师“出事”,这样他们谈补偿条件就会顺利得多。所以,办案律师应把做好被拆迁、征地户的安定联合作业,要求他们忍一时之气的思维发动作业放在第一位,作为办案的重中之重。
律师要建立被拆迁户、征地户正确的上访观。不能越级上访,不能以上访为名去捣乱或许造影响,上访要有序、合法和合理。别的,在其他救助途径还能行使的情况下,就先不要去上访。
(2)律师要荫蔽自己的行迹。咱们只从电影里看到过在漆黑的旧社会,咱们的地下党在敌后作业时以各种方式去躲藏自己的身份为党的作业而战役,处理拆迁、征地案子的律师尽管不会象他们相同过火慎重,但必要的自保是应当做的,为了拆迁户,更为了自己。从媒体报道上可知,拆迁律师明着被打的有、暗着被打的更有。明着打律师是愚笨的,那么暗着打,对方可能会以为很“聪明”:一来,本钱适当低,“花费”较小;二来,社会影响也小,打人不是杀人,性质并非很严峻,媒体也难以造势;三来,一旦水落石出,找个“替罪羊”也很简略,指派者可垂手可得地抽身;四来,操作简略、荫蔽性强、难于发现本相;五来,对人的心思要挟大,由于这种违法行为操作时刻、空间的选择性很宽余,所以给人形成“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的心思压力。因而,律师要尽量荫蔽自己的行迹,除了必要的揭露出面外(立案、开庭、听证等),要留意甩开对方的“眼线”,敏捷荫蔽起来,要留意与团体案子的组织者、拆迁大众密切配合,得到他们的大力支持和协助,要让他们了解不是律师“胆怯”和怕打,这样做仅仅为了顺利无碍地办妥案子而为的“聪明”自保行为,在这方面律师“胆大”、“勇敢”、“沉着”被打,连打人者都难以找到,这种“勇敢”又有何含义?当然假如无可防止的被打,律师也不会惧怕,拆迁律师随时做好了这种思维准备,由于这种危险是无时不在的,要做拆迁律师就必须勇于面临,不只包括被打,还包括更严峻的“作业”!
(3)律师要维护组织者和被拆迁户、被征地户。律师承受的托付尽管仅仅拆迁案子自身,但由于拆迁案子不只仅只包括拆迁的内容。举例说,一个被拆迁人被不合法行政拘留,那么尽管这不是律师承受托付的内容,但这个作业跟拆迁相关,何况假如此事不能得到合了处理,必然滋长不合法实力,危及团体案子的合法、合理、公平维权。还有,此事在律师策划下、组织者的运作下、团体的尽力下得到必定的相对合理的处理,会极大添加团体对律师的信赖、团体对组织者才能的必定、增强团体内部的凝集力。团体在阅历意外波折小有成功后必定会愈加联合,对团体案子自身的最终成功含义严重。所谓“阅历风雨才易见彩虹”,正是此理。
(4)律师要合理运用办案技巧,使信息交流顺利。团体案子人数很多,而办案律师数量相对较少,让律师做每一个指示,阐明每一件作业都要面临团体中每个人去一对一交待是不现实的,那么中心需求组织者去从中和谐、交流、上传下达,这个交通“要道”不能出问题,不然案子很棘手下去。那么律师要想尽办法去做信息交流的保证作业,必定要保证这条“高速公路”的疏通,律师在办案进程中要不断辅设备用“路途”以防不测。
此外,律师还要做好保密作业,什么能对团体中的个别说,什么只能对组织者说,什么谁也不能说,律师心里应精确掌握。以上是听讼小编处理团体拆迁、征地案子律师办案的一点心得,不妥之处,望读者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