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以个人名义借钱是否属于夫妻个人债务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15 10:27
在现实生活中,夫妻一方可能会以个人名义借钱,那么爱人以个人名义借钱是否归于夫妻个人债款,关于爱人以个人名义借钱的法律规则有哪些呢?下面,为听讼网小编整理了关于爱人以个人名义借钱的法律知识,供我们学习参阅。
一、爱人以个人名义借钱
葛某的爱人宋某日前出完事故,现在人还未彻底清醒,没想到借主却找上门来。
日前,孙某找到葛某说,他是宋某曾经的搭档,葛某的宋某曾向他借过5万元钱,并且还拿出了有宋某签字的借单,借单上写明:“宋某今从孙某处告贷5万元。告贷人宋某。”
孙某说他家也出完事,现在急需钱用,期望葛某立刻还钱。可是对这笔告贷葛某是一窍不通。请问,宋某借孙某的钱是归于夫妻一起债款仍是归于宋某的个人债款?
二、是否归于夫妻个人债款
我国婚姻法第19条第三款规则,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产业约好归各自一切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款,第三人知道该约好的,以夫或妻一方一切的产业清偿。
夫妻一起债款是指夫妻两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两边为保持一起生活的需求,或出于一起生活意图所负的债款。《婚姻法司法解说(二)》第24条规则:“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款建议权力的,应当按夫妻一起债款处理。”根据此解说,在司法实践中,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对外所负债款原则上应推定为夫妻一起债款,由夫妻一起归还。
可是,并不是一切夫妻一方对外所负债款均为夫妻一起债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子处理产业切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规则:“下列债款不能认定为夫妻一起债款,应由一方以个人产业清偿:1.夫妻两边约好由个人担负的债款,但以躲避债款为意图的在外;2.一方未经对方赞同,私行赞助与其没有抚育责任的亲友所负的债款;3.一方未经对方赞同,单独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一起生活所负的债款;4.其他应由个人承当的债款。”
归纳上面的介绍,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款,第三人知道该约好的,以夫或妻一方一切的产业清偿。信任我们看了上面介绍后,关于爱人以个人名义借钱的法律知识有了必定的了解,假如你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听讼网律师,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回答。
一、爱人以个人名义借钱
葛某的爱人宋某日前出完事故,现在人还未彻底清醒,没想到借主却找上门来。
日前,孙某找到葛某说,他是宋某曾经的搭档,葛某的宋某曾向他借过5万元钱,并且还拿出了有宋某签字的借单,借单上写明:“宋某今从孙某处告贷5万元。告贷人宋某。”
孙某说他家也出完事,现在急需钱用,期望葛某立刻还钱。可是对这笔告贷葛某是一窍不通。请问,宋某借孙某的钱是归于夫妻一起债款仍是归于宋某的个人债款?
二、是否归于夫妻个人债款
我国婚姻法第19条第三款规则,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产业约好归各自一切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款,第三人知道该约好的,以夫或妻一方一切的产业清偿。
夫妻一起债款是指夫妻两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两边为保持一起生活的需求,或出于一起生活意图所负的债款。《婚姻法司法解说(二)》第24条规则:“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款建议权力的,应当按夫妻一起债款处理。”根据此解说,在司法实践中,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对外所负债款原则上应推定为夫妻一起债款,由夫妻一起归还。
可是,并不是一切夫妻一方对外所负债款均为夫妻一起债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子处理产业切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规则:“下列债款不能认定为夫妻一起债款,应由一方以个人产业清偿:1.夫妻两边约好由个人担负的债款,但以躲避债款为意图的在外;2.一方未经对方赞同,私行赞助与其没有抚育责任的亲友所负的债款;3.一方未经对方赞同,单独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一起生活所负的债款;4.其他应由个人承当的债款。”
归纳上面的介绍,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款,第三人知道该约好的,以夫或妻一方一切的产业清偿。信任我们看了上面介绍后,关于爱人以个人名义借钱的法律知识有了必定的了解,假如你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听讼网律师,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