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代位权的成立需要哪些要件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03 19:48
《解说(一)》第11条规矩:“债款人按照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的规矩提起代位权诉讼,应当契合下列条件:(一)债款人对债款人的债款合法;(二)债款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款,对债款人形成危害;(三)债款人的债款现已到期;(四)债款人的债款不是专归于债款人本身的债款。”
债款人代位权的建立需求哪些要件
1.债款人对债款人的债款合法。债款人对债款人的债款合法,这个条件应当是显而易见的。前已述及,不管是合同之债,仍是不当得利之债、无因办理之债、侵权之债等,都可以提起代位权诉讼,行使代位权。即不管债的发作原因,只需合法即可。一起,债款人对债款人的债款应当到期。
2.债款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款,对债款人形成危害。《合同法解说(一)》第13条指出:“合同法第七十三条规矩的‘债款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款,对债款人形成危害的’,是指债款人不实行其对债款人的到期债款,又不以诉讼方法或许裁定方法向其债款人建议其享有的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到期债款,致使债款人的到期债款未能完成。次债款人(即债款人的债款人)不认为债款人有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款状况的,应当承当举证责任。”该条有几点值得注意:
榜首,债款人对次债款人的债款是金钱之债。由此,债款人对债款人的债款也应当是金钱之债。不然就无法同等,就无法行使代位权。
第二,债款人对次债款人是不以诉讼或许裁定的方法行使债款。假如债款人对次债款人有催告、催交的行为,不影响债款人行使代位权。假如债款人现已申述次债款人,债款人再提起代位权诉讼,就会发作重复诉讼。假如债款人现已对次债款人提起裁定,债款人再提起代位权诉讼同样会发作诉讼与裁定的堆叠。这样,不仅在程序上难以处理,一起也浪费了司法资源,会在事实上掠夺债款人的诉权和恳求裁定权。
第三,对债款形成危害,是指由于债款人的消沉行为,致使债款人的债款没有完成。债款人对次债款人的消沉行为,与债款人债款不能完成具有因果关系。
3.债款人对次债款人的债款现已到期。此刻债款人才干向次债款人建议清偿,债款人才干行使债款人对次债款人的恳求权。可是《合同法解说(一)》漏掉了一个东西,便是债款人对债款人的债款现已到期。遗漏的原因,是没有考虑到现行代位权的特色。现行代位权的特色,是债款人直接申述次债款人,由次债款人直接向债款人清偿。《合同法解说(一)》曾经的理论,是次债款人向债款人清偿,即所谓“入库规矩”。既然是次债款人向债款人“入库”,那么债款人对债款人的债款是否到期,就无关紧要了,由于入库,仅仅添加债款人的资力。我国现行的代位权准则,是次债款人直接向债款人清偿。假如债款人对债款人的债款没有到期,对债款人的清偿恳求尚不能建立,怎么能直接要求次债款人清偿呢所以,代位权的行使,有必要两个债款都现已到期才可。
债款人代位权的建立需求哪些要件
1.债款人对债款人的债款合法。债款人对债款人的债款合法,这个条件应当是显而易见的。前已述及,不管是合同之债,仍是不当得利之债、无因办理之债、侵权之债等,都可以提起代位权诉讼,行使代位权。即不管债的发作原因,只需合法即可。一起,债款人对债款人的债款应当到期。
2.债款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款,对债款人形成危害。《合同法解说(一)》第13条指出:“合同法第七十三条规矩的‘债款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款,对债款人形成危害的’,是指债款人不实行其对债款人的到期债款,又不以诉讼方法或许裁定方法向其债款人建议其享有的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到期债款,致使债款人的到期债款未能完成。次债款人(即债款人的债款人)不认为债款人有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款状况的,应当承当举证责任。”该条有几点值得注意:
榜首,债款人对次债款人的债款是金钱之债。由此,债款人对债款人的债款也应当是金钱之债。不然就无法同等,就无法行使代位权。
第二,债款人对次债款人是不以诉讼或许裁定的方法行使债款。假如债款人对次债款人有催告、催交的行为,不影响债款人行使代位权。假如债款人现已申述次债款人,债款人再提起代位权诉讼,就会发作重复诉讼。假如债款人现已对次债款人提起裁定,债款人再提起代位权诉讼同样会发作诉讼与裁定的堆叠。这样,不仅在程序上难以处理,一起也浪费了司法资源,会在事实上掠夺债款人的诉权和恳求裁定权。
第三,对债款形成危害,是指由于债款人的消沉行为,致使债款人的债款没有完成。债款人对次债款人的消沉行为,与债款人债款不能完成具有因果关系。
3.债款人对次债款人的债款现已到期。此刻债款人才干向次债款人建议清偿,债款人才干行使债款人对次债款人的恳求权。可是《合同法解说(一)》漏掉了一个东西,便是债款人对债款人的债款现已到期。遗漏的原因,是没有考虑到现行代位权的特色。现行代位权的特色,是债款人直接申述次债款人,由次债款人直接向债款人清偿。《合同法解说(一)》曾经的理论,是次债款人向债款人清偿,即所谓“入库规矩”。既然是次债款人向债款人“入库”,那么债款人对债款人的债款是否到期,就无关紧要了,由于入库,仅仅添加债款人的资力。我国现行的代位权准则,是次债款人直接向债款人清偿。假如债款人对债款人的债款没有到期,对债款人的清偿恳求尚不能建立,怎么能直接要求次债款人清偿呢所以,代位权的行使,有必要两个债款都现已到期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