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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讨当前国有产权制度的几个问题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16 10:49
一、 国有企业在产权准则上终究存在什么问题?
关于国有企业在产权准则上所存在的问题,人们现在比较遍及关怀的是所有者与运营者的联系怎么界定的问题,也便是以为国有企业中所有者与运营者的联系界定不清,导致了国有企业产权不明晰,因而建议应该把国有产权变革的要点放在完善法人办理结构问题上。法人办理结构所答复的问题是所有者与运营者的联系怎么界定,因而在所有者与运营者的联系未能界定明晰,然后导致国有企业产权不明晰的条件下,应该把完善法人办理结构作为完善企业产权准则的重要行动,这是很对的。因而,针对我国国有企业所有者与运营者联系界定不清,然后导致了国有企业产权不明晰的问题,提出通过完善法人办理结构而促进企业产权明晰,这是极为必要的。也便是说,在国有企业产权准则的完善上,应该重视企业的法人办理结构的完善问题。
可是,仅仅靠法人办理结构的完善是不或许彻底处理国有企业的产权准则的问题的。由于,国有企业产权不明晰不只是由于所有者与运营者的联系没有界定明晰,也便是说,国有企业产权不明晰不只仅是由于法人办理结构有问题。国有企业产权不明晰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所有者层次有问题。咱们知道,国有企业产权不是某个自然人的产权,而是全国人民的产业,可是全国人民不或许每个人都去直接办理与运营国有财物,而是要通过托付署理制的办法使得归自己所具有的产业进入运营进程。也便是说,国有产权的所有者关于归于自己的产权的办理与运营,不像自然人所有者办理和运营自己所具有的产业,自然人所有者对自己所具有的产业的办理和运营,是十分简略的,而国有产权则是表现为一个杂乱的托付署理系统,即人们所说的产权托付署理结构。因而,假如产权托付署理结构不合理,那么企业的产权就不或许明晰。国有企业产权准则正是在这方面出了问题,即:托付署理结构不完善,托付署理者之间不是一种责权利相对称的互为束缚的联系,而是一种严峻的责权利不相对称的软束缚联系,然后导致了国有企业产权准则的无束缚与低功率,也便是国有财物丢失和国有财物无功率并存。
由上述剖析可见,国有企业产权准则上所存在的问题,并不只仅只是一个法人办理结构不完善的问题,而是在法人办理结构不完善的一起,还存在一个更为重要的问题,即托付署理结构不完善。因而,国有企业产权准则完善的方向是:既要完善法人办理结构,但更重要的是要完善托付署理结构。在托付署理结构不完善的条件下,法人办理结构是不或许完善的,因而完善托付署理结构是最为重要的。
二、 国有产权托付署理结构中的行政性托付署理向企业性托付署理怎么转化?
如前所述,国有产权的终究所有者是全体人民,但全体人民不或许每个人都可以去办理与运营国有财物,因而必定要结构一个国有产权所有者代表,代表全体人民去办理与运营国有财物。依照我国的宪法规定,我国国有财物的代表是国务院。国务院是政府组织,政府组织办理国有财物只能依照政府的组织结构和行政手法办理国有财物。也便是说,国务院作为国有财物的所有者代表,并不是国务院直接办理国有财物,而是国务院依照政府体系将国有财物交给各级政府去办理,并且各级政府之间在国有财物办理上是一种行政性办理,因而构成了国有财物办理上的条条办理与块块办理的行政性托付署理结构。也便是说,国务院与具体办理国有财物的政府之间,以及办理国有财物的各级政府之间,实际上也是一种托付署理制,只不过是一种行政性托付署理制罢了。
问题是,这种行政性的国有产权托付署理制有必要转化为企业性的国有产权托付署理制。由于,托付署理制作为产权准则的组织方式,其原本含义是指企业性托付署理制。行政性国有财物托付署理制怎么转向企业性国有产权托付署理制?现在在实践中不少政府挑选了树立国有出资控股公司的办法。即:政府通过托付署理制将国有产权托付给国有出资控股公司,然后由国有出资控股公司再依照托付署理制,将国有财物交由企业进行运作。国有出资控股公司与被出资企业之间的托付署理制,已不再是行政性托付署理制,而是一种新式的企业性托付署理制。
国有出资控股公司是行政性托付署理制转化为企业性托付署理制的载体。也便是说,由于国有出资控股公司的构成,才使得行政性托付署理制转化为企业性托付署理制。国有出资控股公司是作为企业性国有产权所有者代表存在的,因而它是一种有特别法令地位的公司,其主要功用是国有产权办理与本钱运营。国有出资控股公司能否作为企业性的国有产权代表存在,并使行政性托付署理制真实转化为企业性托付署理制,关键是要界定清楚政府与国有出资控股公司的联系,使国有出资控股公司成为真实的国有产权代表主体,具有作为国有产权所有者代表所应有的职责、权利和利益。政府在与国有控股公司构成契约式的托付署理联系之后,有必要严格恪守契约,不得随意干涉国有出资控股公司的运作。政府与国有控股公司之间是以契约为根底的托付署理制,两边不得违反一起应恪守的契约。契约是行政性托付转化为企业性托付的根底。
三、 企业性托付署理制的准则怎么构架?
在国有出资控股公司作为国有产权所有者代表,以出资者的办法与被出资企业发作产权联系时,就与被出资企业构成一种企业性托付署理联系,这种企业性托付署理联系通过什么办法而完成?现在有的企业发明了一种完成办法,即国有产权代表准则。
国有产权代表准则是指国有出资控股公司作为出资者,通过必定的法令程序以董事、监事、财务总监等身份,向其被出资企业派驻产权代表。也便是说,向其出资企业派驻的董事、监事、财务总监等一起组成产权代表。国有产权代表依照出资者的目的在企业中行使有关权利,保护出资者经济利益。国有产权代表准则是一个有机的全体,它包含国有产权代表的选拔派遣准则,国有产权代表的请示报告准则、国有产权代表的鼓励束缚准则和查核监督准则等。
国有产权代表准则将国有出资控股公司与被出资企业之间的产权托付署理制落到了实处,处理了国有出资控股公司与被出资企业之间的产权联系软化、产权联系虚设、产权联系含糊等问题。因而,国有出资控股公司与被出资企业之间的企业性托付署理制的载体,或者说,其完成方式,是国有产权代表准则。正是基于此,应该从各方面完善国有产权代表准则,以确保企业性托付署理制的完成。
四、 完善国有产权托付署理制的思路是什么?
在现代经济条件下,任何产业的所有者都不或许是自己运营自己的财物,而是都要通过托付署理制将自己的财物托付给他人运营,即实施托付署理制。国有财物也同样是这样。国有财物作为全体人民的财物而存在,但全体人民又是一个笼统的概念,不或许人人都去运营国有财物,因而国有财物必定要实施托付署理制。现在的问题是怎么完善国有产权的托付署理准则。
我国现在的国有产权托付署理制的首要一个不足之处是终究所有者缺少对托付署理者的束缚。如前所述,国有财物的终究所有者是全体人民,但并不是全体人民都可以直接运营和办理国有财物,而是通过托付署理制来完成自己作为终究所有者的利益。现在的问题是,全体人民作为终究所有者关于被托付署理者,即作为首要所有者代表的政府的束缚软化,乃至是无有束缚的手法,例如,现在连全国性的国有财物运营预算都没有,终究所有者怎么束缚所有者代表?正是由于如此,所以导致了国有财物既无功率,又很多丢失。怎么强化国有产权终究所有者对托付署理者即所有者代表的束缚?关键是要树立国有财物运营预算,并以国有财物运营预算为中心组成真实的对托付署理者即所有者代表的束缚体系,包含对托付署理者的查看与处分机制等。
国有产权托付署理制的其次一个不足之处是托付署理的行政性太强。这不只表现在国务院与各政府组织在国有财物的托付署理上,根本都是一种行政性的托付署理,并且政府与国有出资控股公司的托付署理也在很大程度上是行政性托付署理,乃至国有出资控股公司与其出资的企业之间的托付署理,也是一种行政性的托付署理。因而,国有产权的托付署理制应该由行政性托付署理转向企业性托付署理,将国有产权的托付署理制树立在市场经济的根底上,不要用党组织的组织法及政府的行政办法构建国有产权托付署理制。
国有产权托付署理制的另一个不足之处是托付署理的链条太长。因而,应该尽量缩短托付署理的链条,特别应尽量缩短政府组织之间的托付署理链条,例如中心直接收的国有财物不宜通过太多的部分进行署理,应由国有出资控股公司直接与中心某个担任国有财物办理的组织发作托付署理联系。又例如,地方政府直接收的国有财物,应直接由政府某个担任国有财物办理的部分与国有出资控股公司发作托付署理联系,尽量缩短行政性的托付署理联系。
国有产权托付署理制还有一个不足之处,便是国有出资控股公司与其出资企业之间的托付署理联系虚设。国有出资控股公司与其出资者之间的托付署理制是一种企业性托付署理制,问题是这种企业性托付署理制的完成方式是什么,怎么使这种托付署理制成为实实在在的托付署理制,处理托付署理虚设的问题。从现在的经历来看,国有产权代表准则无疑是一种很好的挑选。上述咱们关于这种国有产权代表准则做了具体的论说,应该将这种在实践中卓有成效的准则,可以不断法制化,构成总体性的准则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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