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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卖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协助办理房产证的应担何责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30 22:30
因为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获得房子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别约好外,出卖人应当承当
违约责任
:
(一)
商品房
买卖合同约好的处理房子
所有权
挂号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没有建成房子的,自房子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子的,自合同缔结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好违约金或许丢失数额难以确定的,能够依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则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借款利息的规范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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