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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单质押融资担保业务的风险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12 01:28
【仓单质押事务】仓单质押融资担保事务的危险
因为仓单质押事务触及到法令、办理体制、信息安全等一系列问题,并会跟着实践的深化逐步暴露。因而,虽然仓单质押融资渐成中小企业融资新趋势,但危险依然存在,详细总结如下:
1.动产质押物挑选危险
因为市场价格的动摇和金融汇率的改动,会构成动产质押物在某段时刻的价格和质量随时发生改动,然后构成动产质押物变现才能的改动,因而并不是一切的产品都适协作仓单质押。
2.信用危险
这种信用危险是多方位的,包含:借款人的事务才能、事务量及动产质押物的合法性,构成库房潜在的危险;在翻滚提取时提好补坏,以次充好的质量危险;第三方物流企业为了争夺事务,与借款人一同招摇撞骗,对动产质押物进行虚伪财物评价危险;单个借款人勾结第三方物流企业有关人员出具无什物的仓单向银行借款而构成的危险等等。 
3.仓单危险
仓单是质押借款和提货的凭据,是有价证券,也是物权证券,但现在库房所开的仓单还不行标准,有的库房乃至以入库单作质押凭据,以提货单作提货凭据。
4.动产质押物的监管危险
在质押物的监管方面,因为第三方物流企业库房同银行、担保公司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信息失真或信息滞后都会导致任何一方的决议计划失误,构成质押物的监管危险。
5.法令危险
因为仓单质押借款事务触及多方主体,动产质押物的一切权在各主体间进行活动,很可能发生一切权胶葛。而我国的《担保法》和《合同法》中有关仓单质押的条款并不完善,直到《物权法》出台才对质权做了清晰界定,在此期间仍会存在法令胶葛危险。
6.内部办理危险和操作危险
许多库房的信息化程度很低,还停留在人工作业的阶段,会添加内部人员作业和操作失误的时机,构成办理和操作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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