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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重婚而登记的婚姻工作人员有哪些处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28 16:39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则,契合条件的男女是能够到婚姻挂号机关处理成婚挂号的,而婚姻挂号机关要对成婚申请人的成婚条件进行检查,契合条件的才干处理挂号,那么重婚罪婚姻工作人员有什么职责?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因重婚而挂号的婚姻工作人员有哪些处分
   根据婚姻挂号法令的规则,在处理成婚挂号时,婚姻挂号的工作人员明知是重婚的,还处理成婚挂号的,要承当行政处分的职责,如正告、记过、开除等。
相关法令规则
《婚姻挂号法令》
第十八条 婚姻挂号机关及其婚姻挂号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职责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为不契合婚姻挂号条件的当事人处理婚姻挂号的;
(二)玩忽职守形成婚姻挂号档案丢失的;
(三)处理婚姻挂号或许补发成婚证、离婚证超越收费规范收取费用的。
违背前款第(三)项规则收取的费用,应当交还当事人。
重婚罪立案条件是什么
1、与爱人挂号成婚,与别人又挂号成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令婚的重婚。
2、与原爱人挂号成婚,与别人没有挂号确以夫妻关系同居日子而重婚,此即为先法令婚后现实婚型。
3、与爱人和别人都未挂号成婚,但与爱人和别人曾先后或一起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此即两个现实婚的重婚。
4、与原爱人未挂号而确以夫妻关系共同日子,后又与别人登成婚而重婚,此即先现实婚后法令婚型。
5、没有爱人,但明知对方有爱人而与已挂号成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相关法令问题进行的回答,根据婚姻挂号法令的规则,在处理成婚挂号时,婚姻挂号的工作人员明知是重婚的,还处理成婚挂号的,要承当行政处分的职责,如正告、记过、开除等。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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