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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务处理的方法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08 16:40
退货与出售折让是企业经常性的运营行为,若不正确处理这些事务,将会在管帐核算上带来许多不方便。下面谈谈咱们处理这些事务的办法,以供同行参阅。下面听讼网小编来为你回答,期望对你有所协助。
1、购买方未付货款而且未作账务处理的
购买方须将原增值税专用发票第二联(发票联)和第三联(税款抵扣联)及产品(产品)销货单自动交还给我方,我方则应视不同状况作下述处理:
(1)我方在管帐上未入账时,应将一切专用发票联次注明报废,并将发票联和抵扣联张贴于存根联后边。
(2)我方已入账时,开具一张相同金额的红字(负数)发票,将记账联撕下入账,作为冲减当期出售收入和销项税额的根据,将退回的蓝字发票联和抵扣税粘于红字(负数)发票的发票联后,并注明蓝字发票记账联的原有凭据号,便于备检。另一种状况,产品(产品)出售单价发生了改变,例如我方与买方商议一致赞同将上月宣布产品价格调高或调低(当上月已按原价开票,并已作账务处理和报税),购买方应将上月开的发票联和抵扣联退回后,我方本月从头按现价开一张蓝字发票,将新开的蓝字发票联和抵扣联撕下,邮寄给买方,记账联在本月补记上月少记(冲回多记)的账款,将改变后的合同或协议附于这以后。并注明上月原记账联的出处(凭据号)。退回的蓝字发票联和抵扣联张贴于本月重开蓝字发票存根联后。未收到购买方交还的专用发票前,我方不得扣减当期出售收入和销项税额。
2、购买方已付货款或许货款未付但已作账务处理,发票联及抵扣联无法交还的状况
购买方有必要获得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出或讨取折让证明单,递送我方,作为我方开具红字(负数)专用发票的合法根据。我方在未收到证明单曾经,不得开具红字(负数)专用发票;收到根据单后,根据退回货品的数量、价款或折让金额向购买方开具红字(负数)专用发票。红字(负数)专用发票的存根联、记账联作为我方扣减当期出售收入和销项税额的凭据,其发票联、税款抵扣联作为购买方扣减库存产品和进项税额的凭据。
例如:我公司出售一批货品给乙公司(两公司均归于一般纳税人),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货款)金额20万元,税额3.4万元,该批货品本钱为15万元,乙公司收到货品、发票及产品(产品)出售单后,经有关化验部分化验该批货时,发现货品存在质量问题,要求悉数退货,经洽谈我公司赞同。假如此刻乙公司(购货方)未付款,而且未作账务处理,则须自动将发票联和税款抵扣联交还我公司,我公司应根据不同状况差异处理:
(1)若我公司未入账,应将该发票一切联次注明报废,并将发票联和抵扣联张贴于存根联后边。
(2)若我公司已入账并作如下管帐分录:
借:应收账款-乙公司234000
贷:产品出售收入2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34000
则应按以下办法调整:
①另开具一张相同金额的红字发票,将红字发票记账联撕下入账,冲减当期出售收入和销项税额,作管帐分录:
借:应收账款-乙公司 234000(红字)
贷:产品出售收入200000(红字)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金)34000(红字)
②将退回的蓝字发票联和抵扣联贴于红字发票联后,并在上面注明蓝字发票记账联地点记账凭据编号。
在上例中,假如乙公司收到发票和货品时,已付款或本付款但已入账(管帐分录略),在退货时,乙公司收到的发票联及抵扣联无法交还我公司,乙公司应到其主管税务机关开具《进货退出或讨取折让证明单》,将其“证明联”送邮我公司作为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根据。
(a)我方在收到《证明单》后,应根据退回货品的数量、价款开出红字专用发票,并作账务处理,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乙公司)234000(红字)
贷:产品出售收入200000(红字)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金)34000(红字)
我方收到退回的货品后,应作冲减出售本钱的账务处理:
借:产品出售本钱150000(红字)
贷:产制品150000(红字)
(b)购买方(乙方)在交还对方红字发票和退货后,也调整相应的管帐处理:
借:库存产品(原材料)200000(红字)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34000(红字)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甲公司)234000(红字)
以上就是小编为我们收拾的相关常识,信任我们经过以上常识都已经有了大致的了解,假如您还遇到什么较为杂乱的法律问题,欢迎登陆听讼网进行律师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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