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金能继承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08 06:06依据我国《承继法》的规则,遗产包含公民的合法收入,公民的房子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林木、家畜和家禽,公民的图书、文物等其他保藏,法令答应公民具有的生产资料,公民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以及法令规则能够承继的其他合法财产等。
一般来说,商业保险保险金(包含养老金)是能够作为公民的遗产进行承继的。但分为两种状况:假如养老保险合同中指定受益人的,由受益人获得。假如合同中没有指定受益人的,保险金可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其承继人获得。商业养老保险金的承继方式能够分为两种状况:一种是投保人在交费期间身亡的,依据不同合同约好,或将投保人个人交纳悉数保险费交还,或将被保险人身故保险金额给交给指定受益人或法定承继人;另一种是被保险人在收取养老金期间身亡的,合同一般会约好10年或20年的最低收取期限,收取养老金缺乏此期限的,其剩下的差额可一次性给交给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承继人,也可分年由指定受益人或法定承继人持续领至期限届满。
而关于乡村社会养老保险,依据《国务院关于展开新型乡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辅导定见》和部分现已出台的部分省份新农保暂行办理办法来看,参保人在60周岁之前身故的,除政府补助外,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即个人缴费的悉数金额及历年利息扣除办理服务费,能够依法承继。而参保人现已开端收取养老金的,确保期为10年。收取养老金缺乏10年身故者,其确保期内剩下年限的养老金,可由法定承继人或遗言承继人、受遗赠人一次性承继或分期持续收取至满10年确保期;无法定承继人或遗言承继人、受遗赠人的,由乡村社会养老保险办理机构担任付出其丧葬费;收取养老金超越10年仍健在者,按原规范持续收取养老金直至身故,身故后养老金发放停止并清户,其法定承继人不再享有任何承继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