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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规和检察院调查的关系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09 16:20
检察机关不允许以“双规”来替代正常的查询。不允许放弃法令查询程序和法令办法而采纳“双规”的方式来进行查询。不允许在查询中强制约束嫌疑人的人身自由以获取相关的依据。不允许将“双规”作为有必要性的强制程序进行。检察机关现已侦办中的案件,一般不允许党委刺进进行“双规”查询。但是在我国现在的状况下,关于由纪委牵头进行归纳查询的案件中,“双规”的成果假如客观,能够认为是查询的成果。假如在“双规”过程中存在着侵略法令威望的景象,检察机关有监督权和回绝双规成果权而独立查询。“双规”办法,通过纪委常委会评论,决议对头绪资料初核之时,就可选用。在检察机关开始无充沛依据,又有必要依法办事,欠好直接出头的状况下,为避免串供、消灭依据等状况的发作,往往由纪委出头先行采纳“双规”办法。但也因“双规”是在依据还未确凿的状况下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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