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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遗嘱有没有法律效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11 20:59

匆促赴死未及写遗言
此案原告小祥(化名)本年15岁,爸爸妈妈离婚后随生母日子。1999年,袁宝璟(化名)再婚娶藏族表演艺术家、中央民族大学教授卓玛(化名)为妻,两人生有一子。
小祥申述称,父亲袁宝璟生前具有东城区帽儿胡同4号房子。2000年5月,他们父子俩又一起购买了东城区国子监47号房子,房产在两人名下。袁宝璟身后,这两处房子及其他一切遗产均由卓玛实践占有。由于两边无法洽谈处理遗产承继,所以申述卓玛母子,恳求法院切割房产。小祥的几项恳求算计达上千万元。
作为北京建昊集团董事长,袁宝璟10年前身家就现已达30多亿元。面临死刑,这位富豪为什么连一份书面遗言都没留下,致使引出身后的遗产纷争?
据袁宝璟的律师称,袁宝璟没留下书面遗言是由于不知道自己要被履行死刑。袁宝璟曾确认于2005年10月14日履行死刑,后被暂缓履行。上一年3月17日在辽宁省辽阳市中级法院二审宣判时,袁宝璟对改判仍抱有决心。
而法官宣告,"袁宝璟、袁宝琦、袁宝森三人当即押赴刑场"时,袁宝璟大喊:我不服,我要检举!"履行当天,袁宝璟现已没有机会缔结书面遗言了。"律师解说说。
临刑前留下产业遗言
尽管未及留下书面遗言,但袁宝璟在临刑前说出的十几个字,竟终究确认了亿万家财的归属。
遗产案审理中,袁宝璟的大哥和妹妹证明说,在袁宝璟履行死刑前,亲属们一起会晤了他。袁宝璟的大哥忽然提及股票等产业怎么办,袁宝璟回答说:"产业都给卓玛,你们就听卓玛组织吧。"这寥寥十几个字是袁宝璟死前专一一句关于产业的交待。
这一情节也得到了辽阳中级法院一名当班法警的证明:"他被履行前应该没有时刻写遗言……亲属会晤时我在场,袁宝璟说家里的产业都要听卓玛的,这话我记住。"
卓玛母子据此辩论,袁宝璟生前现已立有口头遗言,将卓玛指定为专一遗产承继人,排除了其他承继人的承继权。
我国承继法规则,遗言人在危殆情况下,能够立口头遗言,口头遗言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见证。
但原告方以为口头遗言不成立,由于袁宝璟的大哥和妹妹作为第二次序承继人,系有好坏联系的人,无权作为口头遗言的证明人。
法院确定口头遗言
法院终究依据查明的现实确定,袁宝璟在即将被履行死刑前夕,在家族会晤时就自己的产业处置问题对家族进行了清晰告知。
法院以为,袁宝璟的大哥和妹妹虽系亲属,仍可作为遗言见证人,由于两人与本案原被告的两个孩子均系亲姑侄及亲叔侄联系。并且在卓玛等人作为榜首次序法定承继人不抛弃承继的情况下,袁宝璟的大哥和妹妹作为第二次序承继人并非必定归于好坏联系人而不能作为遗言见证人。此外,家族之外的法官、法警等人均在场见证了家族会晤及会晤内容的情况。
判定指出,袁宝璟"在一个十分特别的情况下"对自己的产业进行了清晰处置,应确定他已缔结了口头遗言,该口头遗言契合我国承继法的相关规则,应视为合法、有用。依据我国承继法的规则,在存在遗言的情况下,应按照遗言承继处理。因而本案原告不具备行使法定承继权的法令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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