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离休人员丧葬费标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17 18:52
离休人员丧葬费规范是怎样的?或许很多人都不太了解。离休人员离世后,给予其家族必定的丧葬费是我国方针所规则的。下文小编将为我们介绍一下离休人员丧葬费规范,欢迎我们阅读!
网友咨询:
我老爷爷是重庆离休干部,今日年头逝世,请问离休人员丧葬费规范是怎样的?
律师回答:
离休人员丧葬费规范:
重庆市退休人员逝世后,其法定继承人(直系亲属)可凭逝世证、火化证、亲属联系证明在社保组织收取丧葬费2000元,收取死者生前15个月的养老金。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企业员工逝世一次性救助金规范的告诉(渝府发〔2008〕97号)企业员工非因工逝世,发给丧葬费2000元;逝世时有直系亲属(包含爸爸妈妈、爱人、子女)的,其一次性救助金计发月数从7个月调整为15个月。一次性救助金计发基数为死者生前最终一个月工资或养老金(归入根本养老保险基金付出待遇人员为统筹项目内的月根本养老金)。
除治丧委员会必要的工作费用,举办追悼会租借礼堂和以单位名义赠送花圈费用,可按实践开支列单位公事费报销外,包含服装、整容、遗像,遗体运送寄存、火化、骨灰盒及安放等,均在包干规模之内,由家族把握开支。节余归己,超标不补。
重庆市离休人员丧葬费赔偿规范法律法规
在重庆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重庆市遗体和人体器官捐赠法令》(以下简称法令)经审议后表决经过,并将于5月1日起开端实施。重庆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古富香表明,遗体器官不只自己能够捐赠,若生前未表明不同意捐赠,近亲属可代捐。别的,法令规则,民政部门将革除捐赠人的根本丧葬费用,并为丧葬事宜供给便当条件。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企业员工逝世一次性救助金规范的告诉
(渝府发〔2008〕97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企业员工逝世善后工作,市政府决议调整我市企业员工逝世一次性救助金规范。现将有关事项告诉如下。
一、调整规模及目标
本市行政区域内与企业树立或构成劳作联系的员工和退休(职)人员(以下总称企业员工)非因工逝世后,其丧葬费和一次性救助金规范按本告诉规则履行。
二、调整方法及规范
企业员工非因工逝世,发给丧葬费2000元;死者逝世时有直系亲属(包含爸爸妈妈、爱人、子女)的,其一次性救助金计发月数从7个月调整为15个月。一次性救助金计发基数为死者生前最终一个月工资或养老金(归入根本养老保险基金付出待遇人员为统筹项目内的月根本养老金)。
三、资金列支途径
(一)参与乡镇企业员工根本养老保险并按月收取根本养老金的人员,其逝世后的丧葬费、一次性救助金由根本养老保险基金付出。
(二)企业在职员工及未归入根本养老保险基金付出待遇规模人员的丧葬费、一次性救助金由地点企业付出。
四、履行时间
2008年10月1日及其今后逝世的企业员工,其丧葬费、一次性救助金规范按本告诉规则履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企业员工因病逝世待遇暂行规则〗的告诉?(渝府发〔2000〕42号)第三条、第四条规则从2008年10月1日起中止履行。
五、其他
(一)以个人身份参与乡镇企业员工根本养老保险并按月收取根本养老金的人员,本告诉实施后逝世的,对比本告诉规则享用丧葬费及一次性救助金;本告诉实施前逝世的,其丧葬费和一次性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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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爷爷是重庆离休干部,今日年头逝世,请问离休人员丧葬费规范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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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休人员丧葬费规范:
重庆市退休人员逝世后,其法定继承人(直系亲属)可凭逝世证、火化证、亲属联系证明在社保组织收取丧葬费2000元,收取死者生前15个月的养老金。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企业员工逝世一次性救助金规范的告诉(渝府发〔2008〕97号)企业员工非因工逝世,发给丧葬费2000元;逝世时有直系亲属(包含爸爸妈妈、爱人、子女)的,其一次性救助金计发月数从7个月调整为15个月。一次性救助金计发基数为死者生前最终一个月工资或养老金(归入根本养老保险基金付出待遇人员为统筹项目内的月根本养老金)。
除治丧委员会必要的工作费用,举办追悼会租借礼堂和以单位名义赠送花圈费用,可按实践开支列单位公事费报销外,包含服装、整容、遗像,遗体运送寄存、火化、骨灰盒及安放等,均在包干规模之内,由家族把握开支。节余归己,超标不补。
重庆市离休人员丧葬费赔偿规范法律法规
在重庆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重庆市遗体和人体器官捐赠法令》(以下简称法令)经审议后表决经过,并将于5月1日起开端实施。重庆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古富香表明,遗体器官不只自己能够捐赠,若生前未表明不同意捐赠,近亲属可代捐。别的,法令规则,民政部门将革除捐赠人的根本丧葬费用,并为丧葬事宜供给便当条件。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企业员工逝世一次性救助金规范的告诉
(渝府发〔2008〕97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企业员工逝世善后工作,市政府决议调整我市企业员工逝世一次性救助金规范。现将有关事项告诉如下。
一、调整规模及目标
本市行政区域内与企业树立或构成劳作联系的员工和退休(职)人员(以下总称企业员工)非因工逝世后,其丧葬费和一次性救助金规范按本告诉规则履行。
二、调整方法及规范
企业员工非因工逝世,发给丧葬费2000元;死者逝世时有直系亲属(包含爸爸妈妈、爱人、子女)的,其一次性救助金计发月数从7个月调整为15个月。一次性救助金计发基数为死者生前最终一个月工资或养老金(归入根本养老保险基金付出待遇人员为统筹项目内的月根本养老金)。
三、资金列支途径
(一)参与乡镇企业员工根本养老保险并按月收取根本养老金的人员,其逝世后的丧葬费、一次性救助金由根本养老保险基金付出。
(二)企业在职员工及未归入根本养老保险基金付出待遇规模人员的丧葬费、一次性救助金由地点企业付出。
四、履行时间
2008年10月1日及其今后逝世的企业员工,其丧葬费、一次性救助金规范按本告诉规则履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企业员工因病逝世待遇暂行规则〗的告诉?(渝府发〔2000〕42号)第三条、第四条规则从2008年10月1日起中止履行。
五、其他
(一)以个人身份参与乡镇企业员工根本养老保险并按月收取根本养老金的人员,本告诉实施后逝世的,对比本告诉规则享用丧葬费及一次性救助金;本告诉实施前逝世的,其丧葬费和一次性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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