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范围和参保对象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22 22:53昆山市居民根本医疗保险参保改变处理制度为切实做好我市居民根本医疗保险参保和改变处理工作,依据《昆山市居民根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制定本处理制度。一、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规模和参保目标依据《暂行办法》规则,我市居民根本医...想要了解更多关于昆山市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规模和参保目标的常识,跟着听讼网小编一同看看吧。
昆山市居民根本医疗保险参保改变处理制度
为切实做好我市居民根本医疗保险参保和改变处理工作,依据《昆山市居民根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制定本处理制度。
一、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规模和参保目标
依据《暂行办法》规则,我市居民根本医疗保险的参保规模为本市行政区域内不属乡镇员工根本医疗保险参保规模的本市户籍的一切居民。详细包含以下目标:
1.18周岁以下本市户籍的少年儿童,包含:
(1)本市在校在册的少年儿童;
(2)在外地校园肄业的少年儿童;
(3)其他非在校的18周岁以下少年儿童,包含学龄前儿童、婴幼儿等。
2.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下同)60周岁以下本市户籍的未参与乡镇员工根本医疗保险的乡村居民;
3.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未工作的本市户籍的乡镇居民;
4.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下同)本市户籍的乡村晚年居民;
5.60周岁以上未参与乡镇员工根本医疗保险的本市户籍的乡镇老居民;
6.60年代精减退职、80年代初已处理社会救助证的老员工。
二、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处理
昆山市社会保险基金处理中心(以下简称市社保中心)详细担任全市居民根本医疗保险的参保处理工作。开发区及各镇劳作保证所(以下简称各劳作保证所)为底层经办组织,担任辖区内应参保居民的参保处理工作,事务上承受市社保中心的辅导。各劳作保证所可依据事务需求建立代办点,以便利居民参保。
(一)少年儿童的参保处理
少年儿童的参保处理,以户籍辖区为归属,由各劳作保证所担任,按以下分类次第处理:
1、在校在册少年儿童的参保,由教育主管部门担任发起,以校园为单位一致发放“在校少年儿童医疗保险参保缴费通知书”,由学生或其家长填写签字后到户籍地居民医疗保险代办点处理参保,并缴费。其间:原已参与乡村居民根本医疗保险的在校乡村少儿只挂号缴费,凭原乡村医疗保险证换领居民医疗保险证,主动转换到居民医疗保险,原乡村医疗保险IC卡持续保存运用;初次处理参保的乡镇少儿,需带着户口簿(或身份证)和近期1寸证件照一张,一起处理参保和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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