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个人查询2019宁波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指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25 01:11住宅公积金个人查询宁波个人住宅公积金缴存攻略下面听讼网小编为您介绍。员工个人账户建立:单位在处理住宅公积金缴存挂号之日起20日内为员工处理住宅公积金账户建立手续。单位新选用(新调入)员工,应自选用(调入)之日起30日内...想要了解更多关于住宅公积金个人查询宁波个人住宅公积金缴存攻略的常识,跟着听讼网小编一同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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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员工个人账户建立
1、单位在处理住宅公积金缴存挂号之日起 20 日内为员工处理住宅公积金账户建立手续。单位新选用(新调入)员工,应自选用(调入)之日起 30日内为员工处理住宅公积金账户建立手续。每个员工只能有一个住宅公积金账户。
2、管理中心在受理后的 5个工作日内审阅结束,承认单位和员工的住宅公积金账号,办好有关手续,并为缴存住宅公积金的员工建立个人住宅公积金明细账。
3、单位应当为员工住宅公积金独自建账,及时记载员工个人住宅公积金缴存、提取状况。
4、处理建立员工个人账户需供给的资料:填妥并加盖单位印章的二联《宁波市住宅公积金汇缴改变清册》和《宁波市住宅公积金汇(补)缴通知书》,及新增员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5、管理中心对单位供给的资料进行审阅,承认有关信息,生成员工个人住宅公积金账号。在《宁波市住宅公积金汇缴改变清册》和《宁波市住宅公积金汇(补)缴通知书》加盖有受理日期的“宁波市住宅公积金管理中心事务专用章”。返还单位一联《宁波市住宅公积金汇缴改变清册》和《宁波市住宅公积金汇(补)缴通知书》。
6、管理中心留存资料:一联《宁波市住宅公积金汇缴改变清册》和一联《宁波市住宅公积金汇(补)缴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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