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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行当事人变更的法定情形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21 22:44
根据我国法令的规则,行政相关在履行的时分,发现有单位或许个人有违背法令法规的行为时,能够对单位或许个人进行处分,而这些处分假如不履行的,行政机关能够履行,那么行政履行当事人改变的法定景象?下面由听讼网晋中律师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行政履行当事人改变有什么法定景象
行政履行当事人的改变将导致行政权力责任的搬运。行政履行当事人包含行政机关和行政管理相对人两边,行政机关与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改变景象各不相同:
一是行政机关改变。行政机关改变的景象包含:榜首,原作出详细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在履行期间被吊销。原行政机关被吊销,行政权力责任将搬运到新的行政机关。第二,原作出详细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在履行期间被兼并。原行政机关被兼并后,因其职权并入兼并后的新机关,其权力责任由新的机关接受。第三,原作出详细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在改革中性质发生改变,原归于行政性质,后改变为事业单位或企业单位。安排性质改变后,其权力责任的接受要视其行政管理职权是否依法搬运而定:行政法令、法规颁发的行政管理职权没有搬运至其他机关的,虽其安排性质发生改变,但其行政主体资格不变,在履行中不需求改变履行主体;假如其职权现已依法搬运至其他行政机关,接受其职权的行政机关,一起接受其权力责任,这就需求改变履行主体。
二是行政相对人的改变。改变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景象包含:
(1)行政相对人公民逝世的。相对人公民逝世及其主体改变分两种状况:榜首,行政相对人公民作为权力人已逝世,应以承继人对履行标的有无承继权的不同状况而定。有的履行标的依法能够承继,如行政补偿的产业,承继人有权在法定期限内请求人民法院履行,如已请求履行,有权获得行政补偿资产。有的履行标的是特定公民的权力,如法院判定限令行政机关在必定期限内偿还特定公民的权力,如法院判定限令行政机关在必定期限内偿还特定公民的驾驶证,该公民逝世后,承继人依法无权运用该证,那就不需改变权力,案子完结履行。
第二,行政相对人公民作为被履行人已逝世,是否改变被履行人要根据承继人与履行标的物及被履行人行为有无法令关系和职责而确认。在一般状况下,行为与职责是共同的,谁行为谁负责。可是,有的履行标的物与承继人可能发生法令关系,承继人就要承当被履行人违法行为的职责。如被履行人违法建房,行政机关决议撤除,被履行人在履行过程中逝世,承继人现已承继该房的,就有承当法令职责的责任,应当自觉撤除不合法所建房子,如不撤除,人民法院强制撤除;假如承继人未承继或许抛弃承继的,人民法院不该裁决承继人为被履行人,履行标的物即可。
(2)法人、其他安排分立、兼并、吊销、称号改变的。在履行过程中,呈现法人、其他安排分立、兼并、吊销、称号改变时,行政履行主体改变的条件根本与民事履行主体改变相同。法人或许其他安排分立、兼并的,其权力责任由改变后的法人或许其他安排接受;被吊销的,其权力责任由接受人接受;称号改变的,其权力责任由改变后的法人或许其他安排接受。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行政履行当事人改变有什么法定景象”问题进行的回答,行政履行当事人包含行政机关和行政管理相对人两边,而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改变景象包含行政相对人公民逝世、法人、其他安排分立、兼并、吊销、称号改变。读者假如需求找律师咨询法令方面的问题,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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