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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管辖权异议能裁定驳回起诉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07 10:28
我国民事诉讼被告的是二审终审准则,当事人对法院一审判定成果不服的,是能够向上一级的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的,提起上诉时要提交上诉书,那么二审统辖权贰言能裁决驳回申述吗?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二审统辖权贰言能不能裁决驳回申述
二审的被告对法院统辖权有贰言时,是能够提出统辖权贰言的,假如法院审理后贰言建立的,会将案子移交有统辖权的法院受理,但不会驳回申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受理案子后,当事人对统辖权有贰言的,应当在提交辩论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贰言,应当检查。贰言建立的,裁决将案子移交有统辖权的人民法院;贰言不建立的,裁决驳回。
当事人未提出统辖贰言,并应诉辩论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统辖权,但违背级别统辖和专属统辖规则的在外。
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当地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定的,有权在判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当地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决的,有权在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二审统辖权贰言能不能裁决驳回申述”问题进行的回答,二审的被告对法院统辖权有贰言时,是能够提出统辖权贰言的,假如法院审理后贰言建立的,会将案子移交有统辖权的法院受理,但不会驳回申述。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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