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被监禁,女方应到何地法院起诉离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19 20:48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则:“对被拘禁的人提起的诉讼,应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统辖。”据此,女方应到女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申述离婚。
弥补内容:
当事人应到哪个法院申述离婚:
根据法令及司法解释规则,详细景象有:
(1)在一般情况下根据“原告就被告”的准则,也便是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统辖;被告住所地与常常寓居地不一致的,由常常寓居地人民法院统辖。其间,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地点地;公民的“常常寓居地”是指公民脱离住所地至申述时已接连寓居一年以上的当地。
(2)夫妻一方脱离住所地超越一年,另一方申述离婚的案子,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统辖。
(3)夫妻两边脱离住所地超越一年,一方申述离婚的案子,由被告常常寓居地人民法院统辖;没有常常寓居地的,由原告申述时寓居地的人民法院统辖。
(4)下列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统辖;原告住所地与常常寓居地不一致的,由原告常常寓居地人民法院统辖:
a、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寓居;
b、被告下落不明或许被宣告失踪;
c、被告在劳动教养的;
d、被告被拘禁的。
(5)假如爱人是武士(非文职),自已不是武士,应到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申述;假如爱人是文职武士,应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申述;假如两边都是武士,由被告住所地或许被告地点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统辖。
(6)中国公民两边在国外但未久居,一方向人民法院申述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许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统辖。
弥补内容:
当事人应到哪个法院申述离婚:
根据法令及司法解释规则,详细景象有:
(1)在一般情况下根据“原告就被告”的准则,也便是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统辖;被告住所地与常常寓居地不一致的,由常常寓居地人民法院统辖。其间,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地点地;公民的“常常寓居地”是指公民脱离住所地至申述时已接连寓居一年以上的当地。
(2)夫妻一方脱离住所地超越一年,另一方申述离婚的案子,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统辖。
(3)夫妻两边脱离住所地超越一年,一方申述离婚的案子,由被告常常寓居地人民法院统辖;没有常常寓居地的,由原告申述时寓居地的人民法院统辖。
(4)下列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统辖;原告住所地与常常寓居地不一致的,由原告常常寓居地人民法院统辖:
a、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寓居;
b、被告下落不明或许被宣告失踪;
c、被告在劳动教养的;
d、被告被拘禁的。
(5)假如爱人是武士(非文职),自已不是武士,应到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申述;假如爱人是文职武士,应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申述;假如两边都是武士,由被告住所地或许被告地点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统辖。
(6)中国公民两边在国外但未久居,一方向人民法院申述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许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统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