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反诉的规定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22 17:53
在法院审理的民事诉讼进程傍边,被告将本诉的原告作为被告,并且向受诉法院提出的与本诉有牵连的独立的相反恳求,便是咱们一般所说的反诉。并且要进行反诉是要契合相应的条件才干被受理,那么民事诉讼法司法解说反诉的规则有哪些,下面日喀则律师为您整理了相关内容,来为您回答。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说反诉的规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说:
第二百三十二条 在案子受理后,法庭争辩完毕前,原告添加诉讼恳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恳求,能够兼并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兼并审理。
第二百三十三条 反诉的当事人应当限于本诉的当事人的规模。
反诉与本诉的诉讼恳求依据相同法律关系、诉讼恳求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或许反诉与本诉的诉讼恳求依据相同现实的,人民法院应当兼并审理。
反诉应由其别人民法院专属统辖,或许与本诉的诉讼标的及诉讼恳求所依据的现实、理由无相关的,裁决不予受理,奉告另行申述。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原告能够抛弃或许改变诉讼恳求。被告能够供认或许辩驳诉讼恳求,有权提起反诉。
第五十九条托付别人代为诉讼,有必要向人民法院提交由托付人签名或许盖章的授权托付书。授权托付书有必要记明托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供认、抛弃、改变诉讼恳求,进行宽和,提起反诉或许上诉,有必要有托付人的特别授权。
第一百四十条原告添加诉讼恳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恳求,能够兼并审理。第一百四十三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许未经法庭答应半途退庭的,能够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能够缺席判决。
反诉的意图,在于抵销、吞并本诉,使本诉失掉效果,这样会使原告的申述失掉实际意义。假如两种现实没有牵联,如原告申述,恳求法院承认被告寓居的房子所有权是他的,被告又要求原告,有必要归还欠款。这两问题没有联络,被告提出还账问题不是反诉,如有必要,应另案申述。被告提出反诉后,原告提起的诉讼为本诉。反诉和本诉一起存在,可兼并审理,但应别离检查、判处。每一方当事人,既是原告,又是被告,既享有原、被告的权力,又承当原、被告的责任。除了民事案子、经济案子中的被告有权提起反诉外,刑事自诉案子中的被告人也有权提起反诉。
提出反诉的时刻
关于提出反诉的时刻,别离规则在新民诉法解说以及依据规则中,且二者的内容不一致。其间新民诉法解说规则为“在案子受理后,法庭争辩完毕前”,而依据规则则为“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这两部规则都是最高院发布的司法解说,依据新法优于旧法的准则,新民诉法解说于自2015年2月4日施行,依据规则于2002年4月1日施行,且,新民诉法解说明确规则“最高人民法院曾经发布的司法解说与本解说不一致的,不再适用”。因而,提出反诉的时刻应当是在一审法庭争辩完毕前。
综上所述咱们能够清楚知道,在民事诉讼法司法解说反诉的规则中对反诉做出了具体的规则,包含了原告添加诉讼恳求,被告提出反诉的能够兼并审理,反诉的当事人应当限于本诉的当事人的规模等等。在诉讼进程中,被告和原告都要依照相应的程序进行诉讼。假如您还有其他问题,请咨询听讼网的专业律师,他们会为您回答。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说反诉的规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说:
第二百三十二条 在案子受理后,法庭争辩完毕前,原告添加诉讼恳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恳求,能够兼并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兼并审理。
第二百三十三条 反诉的当事人应当限于本诉的当事人的规模。
反诉与本诉的诉讼恳求依据相同法律关系、诉讼恳求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或许反诉与本诉的诉讼恳求依据相同现实的,人民法院应当兼并审理。
反诉应由其别人民法院专属统辖,或许与本诉的诉讼标的及诉讼恳求所依据的现实、理由无相关的,裁决不予受理,奉告另行申述。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原告能够抛弃或许改变诉讼恳求。被告能够供认或许辩驳诉讼恳求,有权提起反诉。
第五十九条托付别人代为诉讼,有必要向人民法院提交由托付人签名或许盖章的授权托付书。授权托付书有必要记明托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供认、抛弃、改变诉讼恳求,进行宽和,提起反诉或许上诉,有必要有托付人的特别授权。
第一百四十条原告添加诉讼恳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恳求,能够兼并审理。第一百四十三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许未经法庭答应半途退庭的,能够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能够缺席判决。
反诉的意图,在于抵销、吞并本诉,使本诉失掉效果,这样会使原告的申述失掉实际意义。假如两种现实没有牵联,如原告申述,恳求法院承认被告寓居的房子所有权是他的,被告又要求原告,有必要归还欠款。这两问题没有联络,被告提出还账问题不是反诉,如有必要,应另案申述。被告提出反诉后,原告提起的诉讼为本诉。反诉和本诉一起存在,可兼并审理,但应别离检查、判处。每一方当事人,既是原告,又是被告,既享有原、被告的权力,又承当原、被告的责任。除了民事案子、经济案子中的被告有权提起反诉外,刑事自诉案子中的被告人也有权提起反诉。
提出反诉的时刻
关于提出反诉的时刻,别离规则在新民诉法解说以及依据规则中,且二者的内容不一致。其间新民诉法解说规则为“在案子受理后,法庭争辩完毕前”,而依据规则则为“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这两部规则都是最高院发布的司法解说,依据新法优于旧法的准则,新民诉法解说于自2015年2月4日施行,依据规则于2002年4月1日施行,且,新民诉法解说明确规则“最高人民法院曾经发布的司法解说与本解说不一致的,不再适用”。因而,提出反诉的时刻应当是在一审法庭争辩完毕前。
综上所述咱们能够清楚知道,在民事诉讼法司法解说反诉的规则中对反诉做出了具体的规则,包含了原告添加诉讼恳求,被告提出反诉的能够兼并审理,反诉的当事人应当限于本诉的当事人的规模等等。在诉讼进程中,被告和原告都要依照相应的程序进行诉讼。假如您还有其他问题,请咨询听讼网的专业律师,他们会为您回答。